上架感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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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钱钟书那年代没有互联网,如果有,他这只母鸡势必会被人扒得一干二净。
互联网时代没有秘密。刘慈欣可以在贴吧上骂人,小岛秀夫会在推特上到处安利自己的作品。名人们充满生活气息的行为展露在大众面前时,就会在部分人心中跌落神坛,沦为凡俗。
假如马克·吐温活在这个年代,说不定是个贴吧里的大喷子;萧伯纳说不定会为了原神跟人对线;陀思妥耶夫斯基没准会因为抽卡歪掉去借小贷。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时代。我很喜欢它。
在我的读者当中,有人是通过这本书认识我的,也有人是看《茶圣》《红颜群》了解到我的,也有人从我的知乎回答一路看过来,还有人读过我表在杂志、Theone上的文章……
我写过的东西太多太杂了。读者们各自持有我的片段,却现像缺件的拼图一样拼不到一块儿。于是很疑惑。很多人都在问,是什么让一个写小白文的作者,跑来写了这样一本书?
是什么力量,把《把女上司拉进红颜群》的作者,变成了《我不是文豪》的作者?
其实我不介意让人了解我,我本就没什么秘密。那么这里我简单介绍一下,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如何让我成长成为这样的面孔。
如果你不好奇,那就请保持着神秘感,跳过这一节吧。这是個很长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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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枫纸鸢、大门ZZR、不是有意错字、泥白佛、流浪的蛤蟆、情何以甚、一片雪饼。感谢你们的推荐。
(一片雪饼的《我的能力每周刷新》十分好看,链接挂在后面章说部分,点击可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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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到2o岁左右,我才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写作。
在那之前,每当我表露出喜欢写作的倾向,就总有人劝我不要想不开。
他们告诉我,你可以把写作当爱好,但是还是得找个班上。这是为你好。然后给我转名人名言“不要把爱好变成你的职业”。
我上学的时候,父母曾鼓励我多看书,但是随着我看书的数量越来越多,远远出了他们最乐观的想象后,他们开始恐惧。他们把我能摸到的都收了起来,让我专心于学习。
学习,学个屁,我偷着看。
但我是那种比较容易受影响的人。我没办法像韩寒一样率性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其实我觉得那些劝我的人确实是为我好,因为我也很怀疑,我自己成色究竟如何,是否真能靠写作维持一生。
我很恐惧。我不希望我喜欢的写作变成一件让我痛苦的事,因为我喜欢的事本就不多。如此内耗,一直到2o岁,我才下定决心,就当是爱好,随便写写吧。
彼时知乎刚刚开放注册,我也跑去注册了,在上面随便写写回答,大多是杂文,也有小说故事。
这一写,就写出了几万关注。
当时我隐秘写的东西,以为不会被人现,谁曾想频频被转载到杂志或者一些有影响力的媒体。连我们系的教授都知道了,直到我毕业几年后,他还会对学弟学妹们提起我。
我做过新媒体,写过不少文案,也给漫画写过脚本。我还认识了一批作家朋友。
在我心里总有一种奇怪的观念:我认为小说和其他文字是不同的。小说更贵重,更令我着迷。我更希望成为一个写小说的,而不是一名输出观点的“意见家”。当然,两者可以兼而有之,但一定要创作小说。
这本小说的灵感,就萌生于那个时期。那大概是2o15年。晚上八九点,我走在回家路上,跟徒弟打语音电话,讲了这个故事的雏形:一个落魄不得志的中年人,希望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将诺奖级作品全看了一遍,却意外在文爱行业大放异彩。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文爱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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