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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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奴那时候还没完全学会与人交往,见他一副要哭的样子,就一直学着殿下曾哄自己时的做法,拍他的背,让他别哭了。辛鞍抱怨他在哄小孩儿,说男人和男人之间,得用男子汉的方式发泄情绪。
狼奴才不明白什么男人女人,他顶多给他丢帕子擦眼泪。最后辛鞍抱臂哼气道:“我要喝酒!要喝赖志诚藏在床底下的西凤酒!”
狼奴为了哄这个烦人的小弟下来,把刚睡下的赖志诚推醒了,找他要酒喝。赖志诚不肯,说小屁孩儿喝什么酒,顶多尝点果酒算了,他底下那西凤酒怎么可以给你们糟蹋。
最后他拿了坛海棠酒,说反正那小子没喝过也尝不出来,糊弄糊弄算了。赖志诚见他犹豫,又让他去找刀疤余做点好菜佐酒,其实辛鞍就是觉得没面子才闹脾气,现在肚子饿了还不好意思承认,弄点好吃的给他喂饱就成了。
狼奴照做了,半夜敲响了刀疤余的门,让他给自己钥匙,他想做进厨房做点菜。
刀疤余骂骂咧咧地起来了,但不肯给他钥匙,披着衣服叼着烟斗带他进了厨房,边骂边炒了盘花生出来,又切了两斤熟牛肉、半只烧鹅,还挑了对卤鸭腿和翅子。
刀疤余帮他把这些东西都弄到了屋檐上,然后也不肯下去了,抽着烟斗指他怀里抱着的酒坛:“辛辛苦苦给你们弄半天,酒也不舍得给我一口尝尝?”
狼奴没想到刀疤余也想喝酒,只带了两只酒碗上去,刀疤余干脆给他俩各倒一碗,自己拎着酒坛往嘴里灌了。
辛鞍就在旁边一手塞牛肉一手塞烧鹅,含糊地喊好,男子汉就算流泪也要把泪流到酒碗里。
可到后面他一碗酒还剩个底子没喝完就醉了,靠在他肩膀上说,“大哥,你永远是我大哥。”
狼奴当时一身衣服都被熏了酒气,真是好嫌弃他。
刀疤余控尽坛底最后一滴酒,打量着他们的眉眼,看了好久才说,他们很像当年的辛指挥使与安国公江霖,他们之间也是这般要好。
没过一会儿,金参带着几个锦衣卫校尉提了三四只大箱笼从前院那过来了,说要帮他收拾东西。
狼奴收回思绪,让他们放下箱子就可以了,他想自己收拾。
金参今年已经二十来岁了,为显得自己成熟了,唇上蓄了胡须,见他这反应就笑了。狼奴不愧是被狼养大的孩子,领地意识从小就强,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也不喜欢人进他的房间。金参让人把箱子放下,又嘱咐他一会儿记得去饭堂吃饭,这才走了。
狼奴屋里东西确实不少,他见到什么好玩的东西都想送给殿下,可他能与殿下见面的机会太少了。好多东西放着放着,他就觉得没那么好了,不好意思再送给殿下,但因为是花钱买的,也舍不得扔。
他还经常学着做东西。几年前董珏帮他寻到了一块极好的大木料,他不敢浪费,一有空就去看人家怎么造房子,就这么看了半年才开始雕楼阁灯。前后花费两三年的时间,他才给做好了,虽然没灯会上的那盏精致,不少细节都挺粗糙,但在夜里点亮挂起来,也很好看,似一座仙阁。
恰缝那场洗清内阁的案子,今年上元节的时候他没能亲自把灯送给殿下,只好托人传话,让殿下派人拉进宫去。可惜殿下说,她已有那个灯了,再不用别的,要他自己好好留着。
狼奴喜欢给殿下做东西,做她喜欢的,或是需要的,但殿下拥有的太多了,能为她做东西、送东西的人也太多了,并不在意他送的丑灯笼或是丑衣服。
狼奴那几年常为这样的事伤心,但慢慢的也习惯了。殿下不想要就是不想要,不在意就是不在意,他不能因为自己很想殿下接受,就要殿下一定接受。殿下之所以是他的殿下,是因为殿下本就可以完全凭着自己的意愿决定任何事,包括对他。她想怎么对待他,就能怎么对待他。
纵使能够想通,狼奴一看到那只自己努力了很久才做出来的灯,心里还是难过,只好把它送给了辛鞍。
辛鞍倒是很喜欢,又高兴地拱他肩膀说,“大哥,你永远是我大哥!”
狼奴把东西都分门别类收整好,放进箱子里,临要阖上最后一只箱盖时,不知道去哪儿玩了半天的辛鞍抱着一捧拿蓝布裹着的东西神神秘秘地进来了。
他回脚一踢将门关紧,毫不客气地拉开他桌前的椅子坐下,手臂撑在椅背上,兴奋地朝他招手:“大哥快来!我可给你带好东西来了!”
狼奴将箱盖阖上,看他一眼:“什么?”
“书啊!来呀来呀,你前些天不是说想看李白的诗集吗?我给你买回来了!”
狼奴擦净手,一手撑桌面,一手朝他怀里那捧蓝布包的东西伸去。
辛鞍却抱着往旁边躲了躲,轻咳一声:“先说好,这里头不止那本诗集,还有其他几本我花大价钱找了半天门路买回来的宝贝……是宝贝啊!你要是看不懂,那是你自己笨,可不准骂我!”
狼奴不明所以:“写的什么?”
辛鞍神秘一笑:“写的男人该看的东西。”
狼奴想到之前殿下提到那首诗时,说是写女孩儿心事的,他问李白先生有没有写男孩儿心事的诗,殿下没回答。想来殿下是女孩儿,并不知道他有没有写。
狼奴最近心事实在太多了,可是每一件都有关殿下,没有办法向旁人说。
辛鞍能察觉出来他情绪不好,但一开口就要说他偷偷烧脏衣服的事,他心里烦乱,更不可能同他说。
狼奴想让自己正常一点,不要再睁眼闭眼都只想着殿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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