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玄鸟街(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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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邑城二十里外,是大片大片的种植区。这里土地肥沃,水源充足。种植出来的粮食产量极高,是山海粮食主产区之一。
人皇之所以把行宫从殷都迁到沫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殷都作为人皇行宫,吸引了大批外地人族入驻,导致人口剧增。殷都周围并没有产粮区,而沫邑产粮充裕,完全可以满足人口增长带来的压力。
山海粮食作物丰富,黍、稷、稻、麦都有种植。其中黍、稷更是种植范围极广,为山海主要粮食作物。沫邑以前也是以种植黍、稷为主。但是此地黍、稷种植没有优势,虽然土地肥沃,灌溉水源充足,却一直产粮量并不高。直到神农氏后人主张换种大麦,小麦为主后,沫邑才一跃成为大产粮区。
时至末月,小麦成熟。种植区到处都是大片大片的金色。
田间阡陌纵横,梳着麻花辫小姑娘两只手一手拎着一只鞋,跟在田间赤着脚放肆奔跑的华服少女后面。小姑娘有一双大的眼睛,远远看去好像占了脸部面积三分之一,有些许怪异。她边追边气喘吁吁的大声喊。
“小姐,你慢点跑,没穿鞋,小心扎到脚……”
华服少女闻声回头,一双眼睛弯弯,梨涡泛起。美人一笑百媚生,而她笑起来也很美,美到极致,但是一点说不出来的不协调。
“阿宝,你快点跑。今天玄鸟街打折,再不快点,回程就赶不上趟了。”
大眼小姑娘阿宝跑到华服少女面前,蹲下身子帮她穿鞋子。边穿鞋子,阿宝边得意道。
“小姐,其实我们不要这么赶的。鹿车走了就走了,又慢又颠,难坐死了。阿宝今天有带四海瓶出来,上次小姐从太山抓住的那只蜚还关在里面。这家伙懒得要死,每天吃了就睡睡了就吃。这么大的块头,只知道吃,太浪费了。让它出来干点活,驼我们回城,也算是废物利用。”
华服少女穿上鞋,皱着眉头,在地上蹦了几下。她不喜欢穿鞋,不管鞋子有多合脚,她总是觉得箍脚很不舒服。不过本朝规定奴隶不能穿鞋,加上敌族羌人也从来不穿鞋。所以在沫邑城内如果不穿鞋的话,很容易被人盯上。为了不引起误会,她也只能到这片奴隶聚集的产粮区才能放肆一下。
“想的倒是很美,蜚可是凶兽,到水里去,水就干,到草里去,草就枯,还会散瘟疫。你让它拉车?到时所到之处,寸草不生,死人无数。如果你不怕摘星台里面的那些家伙把你抓起来,我倒是不介意骑着它回城。”
“啊……”
蜚不就长得块头大了点,长得丑了点嘛?但是长得丑也没啥不好的,看久了,也会有点丑萌丑萌的感觉。而且它的头雪白雪白的,摸起软绵绵的。对了,还有一条滑溜溜的尾巴,一脚踩上去,跐溜一声就会滑走。
这么一个家伙,有那么凶吗?
阿宝有点怀疑人生。
“快点啦,鹿车不等人,我也不会等你,要是我赶上了,你没赶上。那就等着蹲在城门外哭吧……”
华服少女,又在原地蹦了两下。感觉鞋子好像没那么难受后,一个百米冲刺的往前冲。
阿宝还在瞪着一双大眼怀疑人生中,看到小姐一溜烟跑走,晃了个神后,撒腿就追。
“小姐,等等我,不要扔下阿宝……”
寿王宫。
刘耳正大光明背着一大袋子从子受寝宫内搜刮出来的贝币甲币,丁零当啷的从寿王宫穿行。
寿王宫内守卫心知肚明,他在干嘛,但是全部当做没看见。甚至他包袱撞了一下柱子,一块甲币掉落,守卫还主动捡起来的交给刘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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