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九成和一成(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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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荒漠,纸张并不是稀缺的东西。
有一种数量比人类多好几倍的小体型沙虫,它们有两层皮,外面一层是粗糙、坚硬,如石头一般的,但只要敲开外面这层,就会现,里面有一层纤维丰富,泛着淡黄色的薄皮。
这种天然的纸材,正是太阳靴荒漠的特产之一。
所以就算浪费了好几张,费根也不在意,只是换了一张又一张,琢磨着从《乡下酒馆的寂寞老板娘》这本最新着作里,寻找出他所需要的东西。
他的挚友,在成人类书籍里藏故事的手法,并不是完全固定的。
有时候,关键的东西是标点,有些时候,则是页数,所以哪怕是和他相熟的费根,也得耗费不小的力气。
“高墙……羽毛……”他回忆着纸条上,那些看似矫揉造作的词,终于现了关键点。
书中的情节展,和女主角·寂寞老板娘私会的一群男主角,因为事情败露而翻墙逃跑。从这之后,书的底角,就出现这位文学大师的自创符号,如同简笔的羽毛,简简单单的线条。
这是无疆的鹰在十多年前,自己创造、并在文艺界推广开来的新标点符号。
一般常被用来增加文章的感染力,是已经被广泛使用,不会引起怀疑的东西。
直至死之前,无疆的鹰选择了这种,几乎等同于他一生成就的标点符号,来留下给挚友的遗书。很简单,只要把它强调的词、句,连在一起就行了。
“唉,我亲爱的老朋友,我欠你的钱就别计较了。”
读出第一句,费根神情有些恍惚。
听到他的声音,路奕和罕银之矢,立刻打断了对于酬谢的商谈,都凑了过去。只有狱卒对这件事了无兴趣,搬把小椅子临窗而坐,开心的欣赏夜景。
“有结果了?”路奕站在费根身后,探头向纸张。
“快了。”
他一页页翻动,写一个新词,总是要花上好几分钟。
这种挠人的度,让罕银之矢和路奕都觉得很无聊。大概是这个原因,罕银之矢想了个打时间的话题“对了,费根,我有个很好奇的事,你和无疆的鹰真的是挚友?”
“为什么这么问?”他头也不抬。
“我也只说了,你的风评很糟。”说完,罕银之矢看了一眼旁边的酒瓶,“他虽然偶尔会写这种低俗的读物,但至少是位高尚、孤僻的文学巨匠……”
“哼,高尚?”
像是见到了最蹩脚的小丑,费根对罕银之矢也敢嗤之以鼻。
“我可不这么认为——所以,我和他关系不错……”
他还记得,这位落魄的作家还年轻时,曾在酒馆弹着极其蹩脚的吉他,想成为伟大的吟游诗人。那吉他是他祖辈传下的,毫无疑问,是从罅隙对面漂流过来的。
当时的费根眼光不错,总喜欢干坏事。
所以,他用几十枚金舍客勒,把那把吉他骗到手,倒卖给其他商人,倒是赚了一小笔钱。
但无疆的鹰也没吃亏,拿着这一笔钱,从某位比他更落魄的作家手里,买来了一本质量不错的手稿。又用剩下的金币,自费出版了这本不属于他的作品……
至于后来,他赚了不少。
然后靠抄、改各地的传说故事,靠着情报不对称,来给社会底层,那些见识短浅的贫民增加点生活乐趣。
他知道,自己不能一直做个通俗的作家。
很快,他现了一种好方法,那就是给各种有实力,但需要更多知名度的大人物,编写一些传说,来换取这些大人物的金钱,还有各方面的支持。
哪怕是大人物们随口聊上几句,夸一夸他的笔名,也能让他很快成为了不起的作家。
“你也干过这事儿,不是吗?”费根回头,瞪着罕银之矢,“你的不少传说,就是他瞎编的……就因为这个,他在你眼里,成了高尚的作家?”
他的老脸倒还厚实“哈哈,我也记得这回事。但他有些传说编的太离谱,我为了不丢脸,只能拼死拼活去锻炼自己,还真就把这些瞎编的传说,变成了现实。”
“这是你鞭策自己的手段吗……”路奕问。
“只是以前的愚蠢而已,那会儿,总觉得哪怕自己去买瓶酒,沿途所有人也都该膜拜我,所以才花钱找了作家。”
聊着这些,费根的工作也有了很大的进展。
无疆的鹰用一整本成人类文学,留了洋洋洒洒数千字的遗书。
但其中的内容,大多是怀旧、欠债、细数两人一起干过什么缺德事。顺便在自己死掉后,八卦一些憋了很久的黑料,涉及到不少大人物、大作家、大商人这些,和他有过交易的人。
费根有滋有味的看完了之后,觉得其他正儿八经的内容,反而没啥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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