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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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依抱着女儿过来,正好听到这句,他道:“你又神叨叨的叹什么气呢。”
艾米辛横了丈夫一眼:“我哪有叹气,我只是在想夏枫大人了,不知她什么时候回来。”
“上次来信不是说了吗,归期还有半年。”
。。。。。。
夏枫又要失信了,她半年之后回不去。
阿克巴得知夏枫在海得拉巴的砂糖生意打开了洋人的销路,赶紧把她的船队全部遣了过来。反正德里也用不上这么多,虽然现在夏枫在洛冈的封地全部修成了厂房,工人增加到一千五百人,三十条船还是空着一大半。
既然海得拉巴原料更多,劳力也便宜,不如把南部当成主战场吧。阿克巴是这样打算的。
见到船队,夏枫就知道阿克巴什么意思了。黯然失笑,是她忘记了,忘记了皇帝还要分三成呢。
无所谓,反正她是阿克巴的坚定拥护者,别说三成,给他一半都愿意。钱赚得多了,真不知道怎么用。曾经是想靠财富绑架政治,现在嘛,都已经抓在了手里,她也没别的追求。只要开心自由就好。
为什么说夏枫要失信于巴依呢,因为她要履行另一条诺言,跟唐轩之回一趟大明。
今年春天她听到消息,大明新帝继位,重新开启了封琐一百多年的海禁。皇家船队已经过来,省得她再回德里,免得一来一去又耽误时间,唐轩之一没事做的时候,就念叨大明。夏枫不想再等了。
现在唯一要等的,就是阿克巴的派遣文书。她夏枫,将以使者的身份出使大明。
夏枫其实是很急的,因为穆宗是个“好”皇帝,史册评价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无能。她倒不这么认为,无能比昏聩好,总比瞎指挥强,他的最大优点其实是识人用人。只是,因为沉迷女色过度消耗了生命,只做了短短六年,三十来岁就驾崩了。
如果一旦拖下去,把这皇帝拖死了咋办,她可不愿意跟幼帝打交道。幼帝身后是太后,以及一帮勾心斗角的权臣。什么海瑞、张居正、徐阶,夏枫通通不想见识。
当然,人家未必有兴趣见识她。见不见的倒无所谓,只要给唐轩之撑撑派场就行。女使者,别说印度没有,大明也没有过。希望唐轩之的家人不要为难儿子,更不要为难她。他俩不会给家族丢脸。
特么的贼老天,我又想骂你了。你舍不得我死,又非要让我附身在老外身上,但你别给我穿越呀,难道你不知道古代的华夏人很自大么?
工业革命之前,华夏的确是很强大,她身处的这块地方,就算在后世,也是被人满满吐槽,包括前世的自己。因为穷嘛,因为制度奇葩嘛。想想迪拜,就没人去吐槽,因为壕啊,嫌贫爱富是人的劣根性。从本质上讲,他们又有多大区别呢?迪拜不到两成的人过着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就算是美企,也不敢雇他们的城里人,工资太高,动则十几万,哪个老板吃得消。
☆、第148章【】
得知夏枫真的要走,姜戈像失了主心骨一样,不知道怎么办。
“大人,您能等开完第一次元老会再走吗?”
唐轩之顿时紧张,暗骂:瞧你高壮一大男人,把我家枫儿当娘了?
夏枫见跟着姜戈过来的那个奴隶阿格布,流露出畏首畏尾的样子,这好像是在提醒她:你丢下了一个烂摊子。
“阿格布,你站直身体,你可是代表着数万新教徒的利益。身上负着他们的希望,这么胆小做什么!我能放心把他们都交给你吗?”
阿格布心说我这是天生的,是大人您气势太强,我在外面可不这样。赶紧站直,一脸郑重地望着夏枫。
“姜戈,凡事总有个开头,我不在你才能放开手做好。你别忘记了你的身份,你就代表我和圣雄大人。想想,咱们从德里一路过来,逃难也罢抢劫也罢,哪次不是靠你在旁边翻译的。你就是我们的喉舌,民众会认你。关键时刻,你和他们是互相依赖的。明白了吗?”
听完夏枫的话,姜戈没有立即回答,傻傻地盯着自己的脚趾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看自己的新鞋。因为他换上了包脚趾的皮鞋,而且还是上好的山羊皮,做工精致,这双鞋在海得拉巴可以卖到二十个卢比。
唐轩之催道:“姜戈,大人的话你听懂了没?”
姜戈依然没有抬头,嘿!唐轩之来气了,正想开骂,突然听他说道:“大人,我能陪你去大明吗?”
夏枫愕然:“当然不可以,你是元老呀,怎么可能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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