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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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法国王,我大明万朝来拜,抵你一百个海得拉巴,王者之师势不可挡,精兵强将数以万万。裕王得知我死在你手上,你当心王国不保。”姚敬隋见阿尔法一脸青紫定住了,用力控制住心跳,缓缓说道:“国王陛下,劝你不要做井底之蛙。如果不信,尽可一试,杀了我吧。”
姚身后的卫兵也跟国王一样傻住了,过了许久,阿尔法发出震天的吼声:“混账,还不快把他拖下去,大卸八块,烧灰喂鱼。”
“你!”姚敬隋刚发出一个音,“哐”地一声,阿尔法长年不离的包金大榔头就敲了下来,敲在他的老伤口上。
只是,这一次,他就没那么好的命了。行刑官严格遵照国王的命令,把他大卸八块,烧成灰洒进了穆西河中。
阿尔法杀了姚敬隋晚上就后悔了,死了一个“蠢才”也于事无补呀,情况该是怎样还是怎样。杀个“始作俑者”本想畅快一下,却被对方给气得半死。
他既然已经给唐轩之安上了叛军的名头,临国当然就认为海得拉巴在打内战。阿尔法此时如履薄冰,临国、前王残余、新新势力、都对他虎视耽耽。
。。。。。。
唐轩之和夏枫盘踞在北密滋已有半月,中密滋死硬,花了许多兵力,还是在七天前攻了下来。他们没急着再进攻南密滋,一边休整一边练兵,防着阿尔法前来围剿。两所小镇边缘都挖好了一米五高的战壕,连去洋人那购枪。支火。药的部队都回来了,王军那边依然一点动静也无。
战局呈现出诡异的平静。夏枫总有一种额上松果体时不时痒痒的错觉,害怕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王军也开始用脑子作战了吗,她有些担心。
“圣雄大人,咱们何时动手攻南密滋。”精兵队长问道。
“想当王的哈里曼镇长都不急,你急什么!”唐轩之手上拿着他才看得懂的名单:□□兵三千,分成甲乙丙三团,每团一千人,千人长改名为团长,团长从原北部精兵里选拔,都跟精兵队长一样厉害,个个能独挡一面。
夏枫非要称之为“团”,说这是她发明的军事单位。至于甲乙丙这种古板的称呼,当然是唐轩之取的。他本想用火龙卫、虎枪卫这类的名字,但夏枫说太复杂,听起来就没效率。
三千火。枪兵啊,差不多赶上王军的配备了。
胖镇长当时心疼呀,这些都是花的他北密镇的金子,黄灿灿的,整整一包哇。为了王位,为了兴盛他哈里曼家族,这些都是值得的。只是,为什么要让那些奴隶兵首陀罗兵,甚至那些低贱的女人孩子们吃好肉穿好衣?明明就是浪费。他看见自己的金子被贱民吃进嘴里穿在身上,那才叫一个心痛难挡。
他确实着急,比精兵队长还急,盼着早一天拿下南密滋,向世人宣布他的王位。却没想过,这个王位他坐得稳吗?不过一脑满肠肥的蠢蛋罢了。
唐轩之还在看名单,胖镇长又走进来催了。
夏枫看见唐轩之苦笑,摇摇头,对胖镇长说:“你别急,密滋国的王冠和朝服你准备好了吗?还有王椅和坐骑。”
“啊?”哈里曼愣了一瞬,赶紧说道:“谢大人提醒,我还真没准备。相隔太久远,要好好回去翻翻家谱图籍。”
夏枫想笑,两百年有多远?你家真有图籍才怪,忍住笑意,说道:“嗯,你去吧,等你准备好,我们可能就攻下来了。”
哈里曼走了之后,精兵队长气道:“他要是再来,直接宰了吧,省得看着烦心。”
唐轩之粗鲁地灌下一口白开水,说道:“还真不能杀他,要把他留着。”
精兵队长急问为什么?唐轩之说这胖子起了个好头,真的要攻下海得拉巴,听话的贵族必须得收服。一味猛杀,拿下王也是个空王。靠奴隶和首陀罗怎么可能撑起一个国家,无治国将才,经济发展不上去,迟早还不是被别国征服了。问夏枫:“我说的对不对?疆域疆域,可不只是一张地图,还包括人。”
“你出师了。”夏枫调侃他。
“噗——”唐轩之刚刚又喝下去的开水喷了精兵队长一脸。后者伸手拭掉,仍是懵懵懂懂不大明白,他就是看哈里曼镇长碍眼。
开水呛进唐轩之的鼻腔里,他咳了好几下才舒服,忘记了反驳夏枫,继续拿着名单看。问精兵队长:“弓兵还要增加,至少做到与长矛兵相等。”
“好的圣雄大人。”
精兵队长说完就回了中密滋,夏枫督守北密滋,唐轩之是两边跑。
又到了夏季甘蔗收获的季节,南部阳光充足,比北部的甘蔗含糖量还高。可惜夏枫忙着打劫,没空搞作坊,只能眼睁睁看着红毛鬼商人低价收走。
内洛尔虽然没有被洋人占领,但到处都是洋人的作坊。葡萄牙和西班牙商人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南部话,低贱的劳力,丰富的资源,让这些远洋而来的红毛鬼赚足了钱。
既然阿尔法没有动作,唐轩之和夏枫就完整地替他接管了密滋北中二镇。矿产珠宝还有粮食,顺便也帮他卖了,感谢他大方豪爽还不收税金。
仅半个月而已,那些从波尼维跟过来的女人和孩子,全像换了一个人,有饱饭吃,从精神面貌到身体焕然一新。两位大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她们的感激之声。要不是因为还在打仗,夏枫都想开课了。孩子得从小培养,从幼时更容易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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