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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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轩之双手搓额,苦笑道:“没看出你的适应能力比我还强。”
饭后,继续出发。
邺和尚要看紧了他的“法器”,几乎与唐轩之并立夏枫左右。他好像走路都在冥想,夏枫两人趁这机会加快步伐,把他甩在后面。不消一刻钟,他又会追上来,跟牛皮糖似的甩不掉。
夏枫浑身毛孔都被迫张开了,她从未见过有人用如此坦荡的眼神看女人的身体,尽管她裹得严严实实的,但人家那目光就是让人觉得他看光了你。而且是一分淫。邪,九分欣赏。
“看吧看吧,老娘真要成了你的法器,就不姓夏!”
唐轩之神色一动,暗道:咱俩想法一样啊。邺和尚看了多久,他就气了多久,时不时的伸手摸摸胸口,疼啊。
【正妻与贵客】
邺和尚还酸溜溜道:“神主的宠儿就是宠儿,竟然能得震旦高手相护左右。瞧瞧,他还恼人看你呢。哈哈哈。。。。。。”这笑声让人直掉鸡皮疙瘩,他指着唐轩之:“你可知,被我邺多看几眼,就是值得全族欢庆的大喜事。”
唐轩之冲到嘴边的话生生咽了回去,他本想问这淫。僧是否知道尊重二字。转念一想,无异于对牛弹琴,罢了。待到了海得拉巴完成遗愿以后,老子不把你撕成肉渣,老子就不姓唐。
。。。。。。
走了一天,夏枫尽量不去管那死和尚,已经习惯了他赤。祼的目光,坦然处之。现代人,就得有个现代人的样,这样一想,她马上就释然了。不扭捏作态,说不定反倒叫那和尚少了兴致。男人嘛,就是这样,你越害羞他就越有乐趣。
邺和尚一点也没觉得无趣,却道夏枫甚和他意,德里的女人都如她这般爽利坦荡么?那有机会真要去看看,珍贵的花儿可不能流落在外。
夏枫无语,无论怎样做,这邺和尚一如既往地露出淫。光。唐轩之性格倔强傲气又有侠情,真怕他忍不住拼命。
唐轩之何尝不知夏枫的烦躁,他再次深吸一口气,这两天他总感觉空气不够维持他的生命需求。悄声对夏枫说:“君子当识时务,徐徐图之。”拽完文,又道:“有人欣赏你表示我眼光不错,要是男人都不屑看你一眼,不就证明只我一个人眼瞎吗?大明有句糙话,胀死眼睛饿死毬,馋死他。”
“。。。。。。”夏枫惊诧之极:“你真是古人?”这话岂止是糙,明明是低俗。马上将他与曹雪芹笔下的薛蟠连系在一起,什么“女儿乐,一根xxxxx。”大家子弟?
“又来了,什么古人今人。”唐轩之不以为然。
夏枫冷汗直冒:我古代宫廷偶像剧看得多,古书读得少了,是我的错啊。
邺和尚虽然碍眼,但有这尊活。佛开道,路途确实极为顺畅。别说要饭的,就连路边劳作的人都是能藏则藏,不能藏的就趴在地里一动不敢动。甚至,连蚊虫蛇虫鼠蚁都惧他。加之熟悉道路,走到哪都有免费住处跟食物,好处真是不少。
只是他性格非常古怪,说一不二,夏枫吃什么不吃什么也是他说了算,不准她进食肉食。真的把她当成囊中之物,现在就在“喂养”他的法器了。
唐轩之拿着饼子手直抖。。。。。。
夏枫狠狠嚼着庙里精细的水煮青菜:忍吧。
队伍走出奥里萨,过几天就到海得拉巴了,真要去见韦希莎吗?临城在际,夏枫开始头痛了。这几天心乱如麻神经时刻紧崩着,智力不够用了。
唐轩之又劝道:“管他的,如此甚好;与其偷偷摸摸寻人,不如当面见她,反正她没自保之力。界时,把药下了,让她丈夫看见她跟人苟合后,再休掉她。鬼欲之花又无人能解,咱们的事就完了,拍拍屁股走人。”
夏枫朝邺和尚的方向瞥一眼:“你想到办法脱身啦?”
“借力打力,他不是急着找庞杜吗,到时诓他说我们知道庞杜的下落,这样便可以和他玩玩了,纠缠之中自然就有办法脱身。”
男人的格局就是比女人大,就这样办吧。夏枫嘱咐姜戈把最后一小罐砂糖保管好,到了那什么凡狄家,是要派上大用场的。
。。。。。。
海得拉巴阿米塔布。凡狄的府邸,韦希莎正在酿造高粱酒,临时搭建的酒坊烟雾缭绕,没闻到酒香,只有高粱的蒸汽味。去年她还实验过香膏,结果臭了一旬才消失。
让下人们最吃惊的是,韦希沙夫人竟然也懂粮食谷物,她说稻子可以人为授粉进行杂交,产量会高十倍。结果,她的那块实验地去年颗粒无收。
仆人们早已习惯自家夫人近段时间频频出入后厨房,夫人就是这点好,一旦失败了,便不再糟蹋东西了。但是这次不同,她已浪费了三车高粱,还乐之不疲,说非要酿出高粱酒不可。
凡狄城堡的少主人阿米塔布,在第一位正妻阿妮娅夫人出事以后,不久又续娶了一位。那位正妻进门不到一年,竟重复前任的老路,居然和阿米塔布的表兄私通,如今关在地牢里日日受刑。从那以后,少主人便没再娶正妻了。连侧妻也没娶,就韦希莎夫人一个妻子。
夫人要酿酒款待大少爷的座上宾,他们这些仆人只能配合。酒乃肮脏之物,使人意志消沉,神所不许。但是,听说东方古国的大明却不是这样的。
几个黑漆漆的女仆目光灼灼地讨论:
“夫人真厉害,她竟然知道大明人喜欢喝高梁酒。我连高梁酒是什么都没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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