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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有两美,一为词采之美,二为文意之美。
光秃秃的山,粗壮的树,一汪池水,几条游鱼,一切似无足可观。因为它们是那么平常,以至于和空气一样毫无痕迹地留驻在你的视觉感官中,然而幻化成文学语言,变为寒山老木,弱水纤鱼。我们不禁去想什么样的山才是寒山,树木的老又是什么模样,等等。突然变得陌生的世界总是充满神秘的精神诱惑,柔丽的文字让你不由为那熟视无睹的美而感到惊讶。这便是词采的作用。
然而文又需以意为主,毕竟言辞仅仅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而不是最终目的。哪怕是追求所谓的词采唯美主义,高举表象体验的旗帜,但实际上他们体会到的仍然是透过词采表面带来的精神愉悦,仍然是意的功用。词不达意固然不好,如果想词超然于意外,也不可能彻底实现。
思想家孔子有一句话论及此意,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而这句话,恰恰是其针对《诗经》而发,是对《诗经》的总结。《诗经》作为中国文化的源头,如同一眼永世不涸的泉水,上下几千年流淌不息,灌溉润泽了一代代中国人的思想灵魂。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文辞的绚烂真如同桃花般艳丽夺目,光彩照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文辞的巧妙如同观音圣手,轻轻的一点,让所有的美顿时释放出来,似雨雪初霁,猛然间灿烂一片。有时候,《诗经》又会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等感人肺腑的浓情厚意触动每个人的心弦,叮咚作响,在历史长廊的回音壁上颤动起久久不息的和鸣。读《诗经》如饮纯醪,酒已尽而味未绝,香留唇齿之间,品砸良久。
然而对《诗经》文与意的解读并非一贯如此。《诗经》中许多作品尤其国风部分在未被收录之前,在民间口耳相传,如乐府民歌般“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一唱一诵之间,无不饱含深情。唱者酣畅淋漓,听者亦心驰神往。包括《诗经》在被编集初期,都是如此。然而到汉代,随着其地位的提升,名称也由最初的《诗》或《诗三百》加上了一个“经”字,成为《诗经》。在经学化的过程中,《诗》被理性包装,“经”的含义被灌输到社会文化各个层面。汉儒的繁缛在《诗经》的每个字句里都展示出来,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会引发他们洋洋洒洒的政教王道之弘论。讲《诗》者谨守家法、师法,不能有丝毫逾越。接受者也只能敬仰膜拜这神坛上的经典,只能在传统的理解方式下去体味一些被后人强加给古人的诗歌内涵。所以到了明朝,还有《牡丹亭》中的陈最良在絮絮念叨那《关雎》里的“后妃贤达”,完全没有意识到杜丽娘读“关关雎鸠”,读出的已经是一片“姹紫嫣红开遍”。
魏晋士人“越名教而任自然”,开始颠覆汉儒对《诗经》制定下的种种规则与理解。《世说新语》记载一则故事,说“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喜欢喝酒,一次喝酒之后在家中裸裎,有人见此大吃一惊,讥笑于他。而他却说:我以天地为我的房子,以屋子为我的衣服,你们怎么钻到我的衣服里来了?放达若此,也就不难想像汉儒为《诗经》所设定的标尺,在某些魏晋士人那里都被泡在酒里,喝下肚去,变成亵物了。《诗经》在魏晋被从神圣的祭坛上拉回到现世,仍然是一部经典作品,但已不再高高在上。西晋夏侯湛曾补写《诗经》,束皙也曾补《诗经》之阙诗,在汉儒那里,这都是大逆不道的行径。经学化的读《诗》虽然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至少不再如汉朝时独统天下了。
刘勰在《文心雕龙·宗经》中谈到《诗经》,认为:“摛风裁兴,藻辞谲喻”,便是看到了《诗经》的“藻辞”和“谲喻”两方面。已经将《诗经》的文学本质放在了一重要位置,经学意味已经淡化了。在此情境下,对《诗经》“意”的解读开始回归。对于一般平民而言,人们与《诗经》的距离被拉近到对面,如促膝而谈,声情宛然。东晋王裒因父母双亡,每读《诗经·蓼莪》“哀哀父母,生我幼劳”之句,便深有感触,“三复流涕”。超越儒教,直指人性。《诗经》中的人性关照与凡夫俗子的情绪相互感发,碰撞出一个个隐藏人性根底的亮点,如对爱情的渴望,对生死的思索,对美丽的追求,对知己的寻觅,等等。这也是本书所要阐发的内容。
这一点,倒是一定程度上对孔子“诗教”观念的复归。孔子看《诗经》时,《诗经》还未被经学化,至少保留了一个卓越思想家对《诗经》原初文意的审视。
孔子认为《诗经》可以陶冶情操。《论语》中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思无邪”本为《鲁颂·駉》中的现成诗句,孔子借引之作为对《诗三百》的一个总评。贾谊曾说:“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言下之意,学习《诗经》可以让人方正不阿,得到身性的涵养。后世儒家在延承孔子这点时,过度拔高提升,让《诗经》俨然成为一部伦理教科书,读之索然寡味。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便说:“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我们不排除《诗经》中隐藏的对是非善恶的评判与引导,但那并不是《诗经》存在的唯一目的。恋爱中的男女,热情如火如荼,也可不用顾及温柔敦厚,发出“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皎日”的誓言;漂泊的游子,登高思乡,不妨借“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来倾泻自己满腔的惆怅伤惋。《诗经》中的许多诗篇本就如此,无关儒教宏旨。
《诗经》还要学以致用。《论语》:“不学《诗》,无以言”,其意思是指不学《诗》,处世立身、周旋应接的时候语词就会粗鄙匮乏,不能应对自如。杨伯峻《论语译注》直接把这句话解释为:“不学诗就不会说话”,意思虽有些直接极端,但倒也说出其中些许意味。有些人交往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语词浅陋,不着边际,不但不会引起人的好感,还会令人心生厌恶;而有些人语词不多,但不经意处点出一句,则语惊四座,令人刮目相看;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出口成章,言辞烂若舒锦。虽然文化涵养并不是娴于辞令的唯一决定因素,但多读书,读好书,对于提高言语水平,应当是颇有帮助的。古人“赋诗言志”,以引用《诗经》为傲,我们不需人人都达到这种程度,但至少,我们要懂得别人的如是说是什么意思。
将《诗经》社会功用阐述得最为清楚的是这句话,“《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是指感发意志,由诗中的具体意向引发无穷的想象力,引起欣赏者精神的感动与奋发;观是指考见得失,诗歌可使人通过诗歌内容了解作者心意,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的盛衰得失;群是指和而不流,诗歌可以引起人们之间的思想交流,彼此感染,保持群体的和谐;怨是指怨刺上政,诗可以批评政治,表达民风、民情,当然,也可以表现自己的各种否定情感。透过《诗经》中的诗作篇章,品古人之幽情琐绪,阅古人之生活情状,倒也甚有兴观群怨之感。
在“中和”的审美标准上,孔子最终揉合了文与意,倡导“文质彬彬”。金刚怒目是刚烈的美,捻叶微笑也是柔和的美,文质彬彬则是中和的美。
孔子关于《诗经》的精思慧智在后世文化中大放异彩,虽然其观点仅仅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看法,但大浪淘沙,历经千百年,我们仍然可以读出许多孔子说出的、未说出的《诗经》中那超越阶级、超越时代、超越历史,直指人性、直指永恒的文境和情感来。所以,闲暇之时,不妨且行且诵,启《诗经》中之文辞意兴,发千古之幽思,观一己之体味。在掩卷之后,切实体会一番“我思古人,实获我心!”的那种知音之赏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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