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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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小老百姓衣服的“平凡一家人”,实在因为老大和老大儿子的相貌气质太过出挑而亮瞎一众路人,任谁见了都要多看几眼。
好在路过面具小摊的时候,买了两个面具,一大一小各戴了一个,这才算是真正地融入了平民百姓。
以轮椅上的锦昊为中心,左边是清平,右边是苏沐,小常欢坐在老爹的腿上,面具背后的一双眼睛好奇地滴溜溜转,左看右看,双手却紧紧地抓着老爹的衣襟,生怕丢了。
另一边,小锦绣却是距离自家老爹八丈远,戴着个小老虎的面具,上蹿下跳地穿过人群,嘴里不住地嚷嚷着:“哎呀爹呀!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死丫头,你给我回来!”
无欢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满身白面粉,一手握着粗粗的擀面杖,一手叉腰,一副悍夫的模样,愣是把围观的百姓都震住了,不过,倒不是他彪悍的样子,而是他那张足以令人窒息的俊美面容。
这世界美男太多了,所以基本上男人们自己在家对着镜子自己看自己玩都能对美男免疫,但是禁不住有人长得人神共愤啊!
越是出高档货的地方,越是对所谓的极品要求苛刻,人也是如此,值得人多看几眼的,都是极品中的极品。
无欢十八岁时也就算个中上等的外貌,不过现在一张脸长开了,外加又在这几年的一些机缘巧合得了些奇遇,现在二十三岁的皮囊倒是比那第一美貌的女子还美上几分,只是气质儒雅并不娘们,所以不会被当成女人。
就连一直跟着他的韩越都不得不说,如果五年不见,是绝对不会把眼前的赵无欢跟五年前的混淆到一起,嗯,无论是气质还是样貌。
不过,坦白说,以无欢火爆粗鲁的坏脾气,顶着这样谦谦君子祸国殃民的脸,实在是内外差异太大鸟。不像人家九王爷,那是内在是硬汉子,外在也是硬气俊朗,潇洒且男人味十足。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当无欢拿着擀面杖回到悦来楼时,在场的所有人都对这个新开张的酒楼多了几分兴趣,不用想都知道,等到明天,悦来楼有位绝世美男子的消息将会满城皆知。
小锦绣跑了一气,确定爹爹没再追来了,才停了下来,好险啊!不过是捉弄了几下老爹的爱慕者,没想到竟然惹毛了爹,今晚是回不去了,否则肯定一顿“红烧排骨”伺候着。
因为自小被放养,在丐帮混的那几个月也是个风餐露宿,所以这个小丫头也是天不怕地不怕,小小年纪夜不归宿那是常有的事,尤其是知道爹给她安插了不少人在暗处保护她,她更加无法无天了。
不过有人保护,不代表有人给她晚饭吃,小锦绣决定干她最擅长的事——自食其力!
小锦绣在夜市的人群中左瞄瞄,右瞄瞄,一双亮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夜市里大多数人都会遵循传统戴上一个动物面具,看人也只能通过身材和一双眼睛。
最终,目标锁定了前面的几个人,三个大人的注意力都似乎放在孩子的身上,一个个腰上都挂着个钱袋,其中一个男人坐着轮椅,怀里的孩子将小脸窝在那人的怀里,看不清楚。
以小锦绣的经验,这种带孩子的组合是最好下手的,嗯嗯,就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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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悦来楼内。
“今天是她生日,不是说好给她第一次庆生吗?孩子连生日是什么都不知道。你也是的,怎么就这样把孩子赶了出去?”韩越看了一眼正在房内生闷气的无欢,“以前每年今天都不想看见她在你面前转,我知道以前是觉得亏了那儿子,可是不是已经知道那孩子还活着么?怎么又对女儿这么苛刻?”
无欢低着头,半晌才抬头看了一眼韩越,低哑着声音道:“我是恨我自己,所有的错事都是我做的,却要孩子受过!如果投胎到别家,哪怕是寻常百姓家,锦绣从小到大也不会糟了那么多罪!”
韩越没再说话,也算是默认了无欢的话,的确,早两年,不知道儿子是死是活,无欢怕女儿的生辰就是儿子的忌日,所以从没提过什么过生日,后来知道儿子还活着,结果女儿那年生日就中了奇毒,差点就死了,虽然后来因祸得福,但是无欢再也不提生日的事情,隐隐感觉这一天不吉利。
无欢倏地站了起来,韩越一怔,见他出门,问了句:“去找她?”
“嗯!”无欢点了点头,拐去厨房拿了亲手做的小寿桃装在食盒里,又取了女儿送给他的狐狸面具,戴上面具就出了悦来楼……
作者有话要说: 摆明观点,小孩偷东西是不对,就算是主角女儿,这点也不可饶恕!!!不再做解释。
☆、小冤家
清平原本是弯腰给小常欢递刚买的糖葫芦,结果只觉得被个小萝卜头撞了一下,等站稳时,腰间的钱袋已经不见了,抬眼望去,正好看见一个小身影像个泥鳅似的窜过人流涌动的人群……
苏沐注意到清平的表情,见他在腰上一摸,就猜到了七八分,取笑道:“怎么?刚被劫富济贫了?”
清平没有搭理苏沐,他刚才看到那孩子的侧脸,也只是一瞥,不过光是一眼也足够令他忘记心跳。那侧面的小脸……像极了小常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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