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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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老马点头,“那您稍等。”
“我先去院子里看看吧。”牧锦转身往餐厅外面走。
老马立即跟上,“小姐这边请,我来为您带路。”
“不用了,你还要给父亲准备早务吧?”牧锦摆了摆手,“我自己走走就行。”
“呃……”作为管家,老马自然不能放任“第一次”回家的小姐到处乱走,不然就是他的失职。但他的确要给牧先生准备今天的衣服以及早餐时看的报纸杂志,事情还不少,于是他连忙叫了个年轻的女佣为牧锦带路。
那女佣大概三十岁左右,在牧家做的时间不短,因此很熟悉环境,带着牧锦到后面的院子里转了转。其实牧锦一点都不陌生,牧家后院是游泳池和花园,还有几个凉亭。早晨的空气极其清新,可以眺望远处山脚下的安市城中心。
景山大道住的都是老牌名门世家,牧家的豪宅不算特别好。要论最尊贵显赫,其实顾家和孟家才是。顾家在山顶附近,占地面积最大,仿英式庄园,称为顾园;孟家在山腰,地段最好,恰巧在景湖湖畔,依山傍水,称为孟公馆。
对比之下,牧家仅一座主楼,两个小别馆,算是小的。——可也绝对是真·豪宅了。
女佣跟在牧锦身后,一边简单介绍指点,一边偷眼观察这位新的小姐。一身衣服都是地摊货,穿得还不如佣人,可容貌端丽,朝气蓬勃,兼之神态自若,这就让人无法小觑。
虽然俗话讲,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可有时候,乞儿穿了皇帝衣,那也不是皇帝,皇帝扮作乞儿相,也不是乞儿。眼前这个新小姐就是这样,纵使她穿着打扮无不贫寒,可那通身的气派,让女佣竟不敢对她生出怠慢之心。
有些东西是钱买不到的,无论行头再贵,排场再足,容颜再甚,底蕴却不可复制。
前世的牧锦便是如此,始终无法融入豪门圈层,始终无法领悟。就便是出走京城,又在法国呆了几年,拼命努力想要把自己打造成名媛贵妇,可回到安市之后,她才明白这里的人依旧不会接纳自己。
不过,死而复生,牧锦明显感觉到自己有了不少变化。沉稳了、内敛了、淡定了,整个人的气质也有了长足的提升。也许,这是阴曹地府走一遭带来的好处?
牧锦在一株樱花矮树下站定,伸手拈着冒了花芽的树枝,闭着眼,长长出了一口气。安市气候偏暖,花树绽放较早,按这个情况来看,再过不到半个月,樱花就会盛开了。
早些年一直为生计所累,都没有驻足停留观赏美景的时间。今年,从现在开始,应该不会再错过了……
“小姐,进屋吧?您穿的衣裳太单薄了,担心感冒呢。”女佣轻声提醒。
“嗯。”牧锦拍了拍手,转身往回走,“你说得是。”
七点半,牧锦端正坐在餐厅里,看见牧玉翔的身影,笑道:“爸爸,早上好。”她真是喊不来爹地妈咪,这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她宁愿喊爸比。
牧玉翔未料到女儿竟比自己起得早,微微惊讶,走过来坐下,“这么早?”
“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嘛。”牧锦俏皮地说:“而且还可以跟爸爸单独相处,聊聊天,真好。”
“呵呵呵,是吗?”牧玉翔心情愉快,关怀地问:“昨天睡得怎么样?”
“很好。”牧锦郑重点头,“房间挺舒服的。”
牧玉翔听到她对房间的称赞,立刻回忆起了贫民区大板楼半日游的恐怖经历,面色一窒,“你受苦了,以后有什么要求,爹地妈咪都会满足你。”
管家老马正巧过来送报纸,牧玉翔加了一句,“有事也可以告诉老马,他会给你做好安排。”
牧锦马上道:“那正好。马叔,我想把我的屋子改动一下,把小阁楼划进套房的范围,做成小书房。”
老马迟疑,“小姐,小阁楼是放杂物的……”
“没关系,小姐喜欢,你就听她的。”牧玉翔打断他。在他看来,这就不是个事儿,“你去找相熟的家装师,让他们尽量满足小姐的要求。”
“是。”老马敏锐地感觉到,主人对新小姐很是关爱。
牧锦开心地说:“谢谢爸爸!”
“这是小事。”牧玉翔慈祥地笑,打量她,“对了,因为时间太仓促了,你妈咪还没来得及给你买衣服,你看看喜欢什么品牌,让他们送春夏的图册过来看,过几天有时间再去做几身好一点的。”
“哦……”牧锦露出思虑和为难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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