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案中案63(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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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王乾山去向王文辉宣布要离婚的时候,带着李倩一起去了。不过他们父子二人在沟通的时候,李倩一直等在屋外。
王乾山出来的时候,却是要她进屋帮忙将“尸体”搬到床上,他要放火。王乾山的瘸腿让他在搬运“尸体”时相当不便,并且费力,所以很快就想起李倩。他似乎压根儿就没有想过李倩会拒绝这一要求。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大惊失色的李倩很快就冷静下来,并参与其中。
这次被警方找上门以前,王乾山向她强调过,如果万一被警方问话,不管是当年的“失火”事故,还是现在王元鹅的死,你李倩只要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不会有什么事。
王乾山的矛盾一如既往地体现出来。既然想“保护”李倩,那么压根儿就不让她参与犯罪,不才是最好的“保护”吗?这和最初要同张秀文离婚,却又认为自己应该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一样的不可理喻。
李倩为了王乾山可谓什么都愿意干,也什么都敢干,唯独在让自己“脱罪”这件事上,她违反了王乾山的意志。
审讯的最后,李倩的几句话似乎解释了她这么坦白的原因。
“七年前的大火生后,二楼房间的窗户前出现过一个人影……虽然出现的时间很短,前后也就两三分钟,但我看得很清楚……这个背后燃着大火,站在窗户前,可能在犹豫要不要跳窗的人影,一直出现在我的梦里……我知道,那是一个活人。”
“太累了……我就想好好睡一觉。”
段明终于没忍住,问:“你当初辞职离婚,抛弃家人,到现在,后悔过吗?”
李倩无语凝噎。
这也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
相对于王乾山杀害父母后,依然若无其事,“吃嘛嘛香”的心态,李倩似乎“寝食难安”,但随后却又继续帮助王乾山谋害王元鹅,面对警方的审讯又一五一十地交代自己所有的罪行,应该就是想求一个“心安”。
李倩的行为看起来前后矛盾,驴唇不对马嘴,但仔细推敲却又不难现其中隐含着她的行事规律:一切以王乾山为中心,但她终究也是“人”,只要不会对王乾山不利,她还是会选择“做个人”。
“这个蠢女人!”面对李倩的供词,王乾山以这样一句话予以评价。
“2oo1年11月12日夜里到13日凌晨,到底生了什么?”当年的那一场大火前后到底生了什么,虽然真相已支离破碎地浮现出来,但杀人放火这种事仍然需要当事人的亲口承认。
接下来,王乾山的陈述和已知的真相并无太大出入。
至此,王元鹅的死已悄然定性,现场鉴定结果和“自杀动机”,让他的“自杀”形成完整证据链。
王乾山到底是个什么人呢?
因为身体残疾,内心自卑却又好强,外界的嘲笑和父母的“放养”,尤其是王文辉野蛮式的教育方式,让他对父母充满厌恶,甚至怨恨,对原生家庭亲情缺乏认同,这包括王元鹅在内。王元鹅尊敬他,崇拜他,也照顾过他,但仍旧没有引起他在情感上的认同。
父母对他在教育上的失败,在心理疏导和关心关怀上的疏忽,固然难逃其咎。但王乾山对他人的付出明显存在过分索取的心理,父母的日常养育和王元鹅在生活上的照顾,在他看来似乎是理所当然、不值一提的“小事”,丝毫没有进入他的“法眼”,温暖他的内心。
在他眼里,似乎只有那些为他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大事”的人,对他有过十分“重大”付出的人,才会让他认为那人没有看不起他,才会被他当作“自己人”,才会引起他在情感上的认同。
比如,张秀文愿意嫁给他,他就认为张秀文没有看不起他;李倩为了他辞职离婚抛弃家人,自然而然也会让他认为李倩没有看不起他。这让王乾山将她们当作“自己人”,并产生自以为是的“责任感”和“保护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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