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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给你送过一些花花草草。」「对。因为那些花花草草,这事就跟我有关系。」顾浩提高了音量,「小姑娘来到这个世界上,没人疼,没人爱,这和我不挨着。但是,就算拔掉一根草,地上还得留个坑——我不能让她这么不明不白地就没了。」
他说得气喘,不得不停顿了一下:「我得找到个人给我说清楚,你为什么拔,怎么拔的,拔掉之后他妈的给我扔到哪儿去了!」
「顾爹你消消气。」邰伟急忙伸出手去拍他的肩膀,「这事咱管到底,我帮你,行不行?」
顾浩甩掉他的手:「我交代你办的两件事,记清楚没有?」
邰伟连连点头:「记清楚了,有消息我就通知你。」
顾浩嗯了一声,指指门口:「你去忙你的吧。」
邰伟乖乖地走到门口,又转过身:「不过,顾爹,你老有时间的时候,跟我妈联系一下。」
顾浩抬起头,一言不地看着他。
「老太太的心思,你也清楚。别冷着她。都这么大岁数了,没多少好日子可过了。」邰伟想了想,脸上的表情一本正经,「我这也是为你好,长期压抑且得不到满足的话,人容易变态。」
顾浩瞪起眼睛:「你说谁变态?」
「不是我说的啊,一个心理学家说的。」邰伟辩白道,「你得相信科学啊。」
顾浩直奔墙角的拖布:「我现在就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变态。」你看你,说着说着又急眼。邰伟慌忙打开门,逃之夭夭,你等我电话啊。
滚!顾浩冲着门外吼了一嗓子,把拖布放回原味,心里不由得又想起杜倩。
第14章牡丹
1994年6月7日,星期二,天气多云转阴
他给我带了一张报纸回来,于是,我知道了现在是何月何日。当然,我并不确定这是今天的报纸,因为它是用来包馒头的。然而,住在地底的我已经不能要求更高。有了日期的日记,看起来显得正规多了。
现在回想起来,写日记的习惯大概始于小学。当时,每天的日记也是作业的一部分,要交给老师检查和批改的。我历来是一个听话的孩子,所以,日记里事无巨细,像写作业那样认真。上了中学之后,不必每天都交日记上去,但是,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直到现在。
日记,当然要日日记。在这些年中,除了在黑暗中摸索以及昏迷的那几天之外,我没有落下一天的日记。所以,这本日记已经不够完整了。如果它会说话的话,一定会说,主人,主人,我已经不配做一本日记了。哈哈,我会告诉它,没关系呀,这样我们才相配啊。
一个不配做女儿,甚至不配做人的我,拥有一本「不配」的日记,有什么奇怪?
马娜说得对,我的确不配做人鱼,不配做公主。所以,我到现在仍然都不记恨她。只不过是揭穿了我一直不肯面对的事实而已,我不配恨她。
就好像我在大雨中不假思索地钻进了下水道,仿佛我天然就属于这里。理所应当。再说,他也对我的去而复返完全没有惊讶的表现。
不过,他好像对什么都不会惊讶。
我丝毫不怀疑他的智力有问题。这从他只能用简单且含混的词汇来表达就看得出来。如果用带有侮辱性的字眼来形容的话,他是一个傻子。我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不知道他多大,只知道他在下水道里已经生活了很久,甚至比老鼠还要熟悉这里的环境。他应该是靠捡废品来谋生,每天带回来的或多或少的食物是一天的劳动所得。
他这样的人,在这个城市里应该成百上千,但我从来没有注意过他们。在大多数时候,他们仿佛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然而,此时此刻,只有他和这个「房间」愿意接纳我。也许,他把我当成了他的同类吧。或者,在他眼里,我和一个水瓶、一块废铁或者一个旧轮胎没什么分别。
其实,我觉得无所谓。一个「死」了的人,想必也不会比水瓶、废铁、旧轮胎高贵到哪里去。
天知道我有多想在那个雨夜死去!
可是,我偏偏还活着。我还有呼吸、痛觉和饥饿感,我还能在极度疲劳的时候沉沉睡去。更糟糕的是,我还能醒过来。
没错。清醒对我是一种折磨。这让我不得不面对那个残酷的问题——我究竟是什么?
苏琳。苏家的大女儿。苏哲的姐姐。第四中学高二四班的学生,学号27。婢女c。
不。都不是。
其实,从我被赶进下水道开始,我就失去了这些身份。一个都没有剩下。这让我现一个事实:一个人,可以消失得如此彻底。
有一种很浪漫的说法,即使一个人真的死了,只要还有一个人记得他,那他就没有真正地死去。
但是,我想,用不了多久,大家就会把我遗忘得干干净净。因为他们没有理由记得我。我不曾有过朋友,现在也没有家人。在他们或短暂或漫长的人生里,我会渐渐变得面容不清,最后彻底消失。
这样也好,原本我就可有可无,悄无声息大概是最好的结局。
零,就要有零的样子。
苏琳这个名字,最终也会变成两个毫不相干的汉字,静静地躺在字典里吧。
哦,对了,我忘记说了。我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下水道里。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但是他似乎叫我小蓝——我是从他模糊不清的音中猜出来的。我想,是因为我身上那件蓝白相间的校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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