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岂是池中物(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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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突厥大营已经向后退了十里,距离凉州足足二十里远,但依然遭到了打击,虽然炮弹很小,而且根本没有造成任何杀伤和破坏,但依然给突厥军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
凉州人的大炮能打二十里,这还了得!听说他们的粮食多的吃不完,喂马都用细粮呢,这样的谣言在大营里四处传播,哪怕土布立花的人头还高高挂在辕门之上,人们也是照传不误。
军心不稳,怎么弹压都是没用的,百万大军打了两个月,连凉州城都没踏进去半步,这事儿无论如何都是掩饰不过去的。
帖木儿又病了,连续几天没有出王帐,据说连杀了五六个看病不利的医官,大汗的几个儿子也蠢蠢欲动,整个突厥大营一片人心惶惶、风雨飘摇。
阴沉沉的天,又开始飘起了雪花。
凉州城下,士兵们冒着风雪继续打扫战争,虽然风刮的象刀割一样,他们依然赤着手去捡、去挖那些箭矢、弹丸,这一场大战虽然胜了,但凉州军付出的代价也很大,困存的弹药基本上打光了,马上就要面临有枪无弹的危险。
这是一场火器为主的歼灭战,两门近战大炮作为主角,火枪和杂七杂八的铁炮作为陪衬,让突厥狼骑吃了个大亏,事实证明,巷战中火器还是很有作用的,尤其是射霰弹的火炮,一炮下去整条街上的人都能躺下去一半,火枪的功效也比想象的好,破甲威力大,比弓弩易掌握,最适合经过初级训练的士兵。
军队的核心是精兵,一百名身经百战的职业士兵完全可以将一千名临时拼凑起来的壮丁打的落花流水,一比十的交换律很正常,可这是在冷兵器交战的条件下,倘若给壮丁们配装了刺刀的火枪,让他们在安全的阵地上射击,那交换比就完全倒过来了。
如今凉州的职业士兵也消耗的差不多了,元封从难民中选出了数万壮丁,给他们兵器盔甲,每日在城中操练,每十名壮丁由一名老兵统带,教他们如何操作火枪,壮丁们的一言一行都要服从十夫长的指令,谁不听号令当场军棍伺候,三次不遵军令就要开刀问斩,经过一个月的严酷训练,总算将第一批壮丁训练出来了,补充进城防部队,这次歼灭战就派上了用场。
一片狼藉的战场上,士兵们正清理着突厥兵烧焦的尸体,忽然一声大喊:“大帅驾到!”所有的士兵立刻扔下手上的工作准备下拜行礼,元封已经用沉稳的语调说道:“免礼!”
大帅领着一帮将弁前来视察了,陪在大帅左右的正是壮丁营总教头王金标,看着这帮农家子弟被自己训练成精兵,老王头还是很得意的,目光紧随着大帅的眼神,察言观色,元封用马鞭随手一指,老王头便喝道:“你,吴冬青,过来!”
叫做吴冬青的小兵听到招呼,立刻跳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跟前,用尽全身力气大喊道:“义勇军左营练兵吴冬青到!”
年轻的练兵挺直了腰杆,年轻的面庞被硝烟熏黑,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元封问道:“哪里人,以前是做什么的?”
“回大帅,俺是肃州人,猎户,以前跟俺爹打狼的。”
“这一仗打的如何?杀了几个敌兵?”
吴冬青脸有点红,答道:“回大帅,俺是装填手,专门帮正兵装火药子弹的,这一仗俺一共装了一百二十三次子弹,自己没打死一个敌兵。”
装弹一百二十三次,实属罕见,要知道一般的火枪也就是能连续射击十来次,再打枪管就受不住要炸膛了,王金标在一旁介绍道:“这小伙子是个好兵,忠于职守业务熟练,整个左营里就属他装弹度最快,他一个人能同时装五杆枪,还比别人快。”
元封拍拍吴冬青的肩膀道:“不错,当装填手可惜了,给提个正兵干干,下次打仗你就有自己的火枪了。”
吴冬青喜上眉梢,一时间手足无措不知道说啥好了,王金标喝道:“没规矩,还不谢过大帅。”
吴冬青正要拜谢,元封已经带着众将先前去了,走了几步忽然回头问道:“你多大了?”
吴冬青挺起胸膛道:“回大帅!俺今年十八!”
“嗯,好好干!”元封转身去了,心中却是百感交集,十八岁啊十八岁,自己也不过是十九岁而已,不过整个凉州都没人知道元封的实际年龄,他留了一副络腮胡子,加上眼神坚定执着,看起来倒像是三十多岁的成熟男子,这样也好,至少凉州军民心里踏实些,毕竟谁也不敢把身家性命托付给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青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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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完了防线,元封又来到城东的军器作坊,凉州军打仗器械为先,箭矢炮弹火药的消耗是很厉害的,围城两个多月,库存的兵器已经用的差不多了,不得不日以继夜的加班生产,才能赶上消耗的度。
十八般兵器弓弩为第一,箭矢的消耗是最大的组成部分,但是箭矢的生产比较麻烦,粗细均匀的桦木杆子,钢铁箭镞,羽毛,胶漆,丝线,工艺十几道,少了一道都不行,其他的原材料都好说,羽毛这种纯自然的东西可就难弄了,上好的箭是雕翎箭,一般的也得用雀鹰,鹅毛箭射出去就打飘,根本不能用,可是寒冬腊月的上哪里去找那么多的雕翎。
正是由于雕翎的缺乏,再加上优秀弓箭手的培训时间问题,凉州军已经放弃了弓弩这一块,用火枪作为补充,仓库里本来就有大批库存枪械,火药的储存也算充裕,子弹就更好说了,随便找些锡、铅、铜、铁溶了倒进模子就能造出子弹来,生产度比箭矢快多了,工艺要求也不复杂,只要是质地柔软的球状金属就可以了。
军器作坊的冶炼炉旁边,十几个赤膊大汉正在拿钢条捅着炉子,外面寒风刺骨,这里却热火朝天,坩埚里是暗红色的金属溶液,待会这一锅烧化的合金倒进模具里,就能变成杀伤敌人的子弹。
冶炼场的另一端是精加工作坊,十几位能工巧匠正在制作远威炮的炮弹,这种炮弹工艺要求非常高,整枚炮弹呈圆柱形,前头稍尖,风阻系数优良,弹体上带着两条凸槽,正好能卡在膛线上,炮弹的口径比炮膛略微宽了一些,这也是为了照顾射程的需要,软铜嵌在坚硬的钢质炮膛里,气密性自然会很好。
远威炮的射程极远,大炮架在高处,配上流线型的炮弹和特制的药包,能打到二十里外的突厥大营,虽然威力很小,但至少能给突厥人提个醒,别管你躲得再远,一样在我射程之内。
冶炼场外面,是堆积如山的破铜烂铁,有突厥人的头盔、锁子甲、盾牌、兵器,有些盔甲上还带着血迹,这些破烂都是等待回炉的,另外还有大批城里百姓捐献的铁锅菜刀啥的,原料是充足的,但是另一侧堆放的焦炭却是越来越少了。 不光是焦炭稀缺,火油、煤炭、木炭、木柴都严重短缺,一个冬天下来,光是取暖用的燃料就不知道烧掉多少,再加上炼铁的、烧锅的,真是不可计数,城里不少房子都被拆了,大梁和门板拆吧拆吧烧锅用了,路旁的老树也被砍伐一空,总之为了这场战争,凉州人已经付出了包括生命在内的很多很多……
最紧迫的粮食问题虽然解决,其他问题接踵而来,燃料、弹药,医疗用品,什么都缺,派去兰州的使者应该到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援军也应该出了,可是每天站在东城墙上的瞭望哨望穿秋水,也没看见从东方过来一人一马。
元封冒雪视察的时候,叶天行正陪着曹延惠在温暖的房间内唠嗑,桌上摆了两壶青稞酒,叶天行边喝酒边讲元封的事迹,从他杀死独一刀开始讲起,一直讲到十八里堡被官兵剿灭,曹秀坐在一旁听得聚精会神,心驰神往,当讲到孟小冬血溅进士府,元封怒杀四公子的时候,曹秀忍不住泪流满面,恨恨地一挥拳头:“杀得好!”
故事讲完了,曹延惠长叹一声:“原来此子还有如此经历,怪不得小小年纪就如此沉稳干练。”
曹秀眨眨眼睛:“爹,为啥说他小小年纪,我看他一脸胡子,起码有四十岁呢。”
叶天行哈哈大笑,替曹延惠答道:“人家只不过胡子长点罢了,论年纪还不到二十岁,比你大不了几岁。”
曹秀吃惊的张大了嘴,原来那个凶恶的怪叔叔如此年轻,他不再插嘴,躲到曹延惠身边掰起手指来,也不知道在算什么。
“老曹,怎么样,你有什么打算么?”叶天行闷了一口青稞酒道。
曹延惠抚摸着曹秀的小脑袋,神情淡漠地说:“倘若凉州幸免于难,此子居功至伟,老夫自然会重用于他,只是……”
“只是什么?”叶天行问。
“金-鳞-岂是池中物,只是怕小小的凉州盛不下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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