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代写先生(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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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大路上拾得银两若干。花了一两,置办全身行头一套,花去一两购买笔墨纸砚和桌椅一套。花去一两租的一间简陋房间,花去一两买的生活必需品。剩余散钱放入口袋。
穿好衣服打扮整齐,背上那装着笔墨纸砚的包裹。吃着油条喝着豆浆晃晃悠悠的走出门来。走到杂货铺买几个小马扎和一张小桌子。来到前几天在小吃一条街看好的位置摆下小马扎和小桌子,在桌子上铺好笔墨纸砚。抽出钓鱼竿把做好的条幅绑在桌子腿上,上面写到:代写家书,代抄书文,代写情书,然后把代写情书又划掉了,价格实惠,童叟无欺。
弄好家伙事,往小马扎上一坐,手里捧着一本泛黄的书本,在那里眯着眼睛看起来等着生意的来临。
“这人只要是倒霉了,喝口凉水都能噎死!”两米之外,卖包子的大婶用一句经典的俗语打开了春光明媚的一天,“李老头家的大姑娘——昨天去她大姨家串亲戚,晚上回来的时候路过前边的小拱桥,在桥口和张家媳妇说了几句话后走到桥尾人就消失不见了,今天一大早李老头就去报官了。官府的人派出去找了一圈,最后看见他姑娘死在的桥下边。你说怎么着?这怪不怪啊,只是一段短短的桥,人上一秒还在走路说话,下一秒就死在了桥下边。人这就说死就死了啊!”
三米外卖油条的大嫂咂着嘴接话儿:“谁说不是呢?世事无常,谁知道下一秒会生什么呢?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本来好端端的一个姑娘,说死就死了!这老天爷做事儿啊,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是猜不透的!无量天尊!”
无量天尊,老天爷行事,真是凡人难料。短短的一段桥就能把活人变成死人,短短的几步路,都能让一个人穿越未来,跨越时空,你就说这事儿怪不怪吧。
说怪吧,你也没人诉说,因为说了别人也不会相信。所以啊,这个倒霉悲催的只能去认命了。不认命又能怎么办,也没有地方去说理去。找官府?官府会当你是个傻子然后把你乱棍打出去,找老天爷?谁知道这会老天爷又在找哪个倒霉悲催的给他安排一次奇妙的履行呢。
那么这个倒霉悲催的人是谁呢?只能是我,只有是我。
就是前几天吧,倒霉悲催的我半夜里烧高烧,然后家里也没有了退烧药,我只好忍着烧带来的不适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外面的24小时营业的药店里去买。看了看手机凌晨1点3o分,外面起着大雾,能见度大概只有看手机的距离。然后我摇了摇被烧的有点头疼的脑袋,一步一摇的往前走。走着走着,突然脚下一顿,感到眼前一黑。人不见了。掉进没有盖子的井里了。
然后感到心脏一疼,在那么的一瞬间,我想到了很多很多,但是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呢、我还能撑到有人现我么?我还能获救吗?
在当我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一座破庙里躺着,衣衫褴褛,腹饥难耐,经过一番鉴定,知道自己是在一个饿死了的小叫花儿的身上又活了过来,幸好他也是个男人,万一是女人的话还真不适应。而且洗过脸后在河边照了照现还是个长得很不赖的男人,于是也就没什么可去要求的了。好在我人虽没什么优点,但是对待世界是友好的,不会怨声载道,想着:我这是穿越了?随后又想到:来都来了,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能不能回去,还能怎么着?重要的是当下,先努力的活着白,你还能怎么着?现在头等大事就是先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
于是,很幸运的我捡了一些银两然后我就这样坐在了清风朝江南虞城闹市区小吃一条街的街边,夹在一群大娘大嫂大婶中间,干起了我在古代唯一能试试的活:代写先生。
是的,“先生”。这肉身的底子很好,不明白怎么就做起来乞丐,想不明白,就好像想不明白我怎么会在这里重生。
说起做代写先生这个职业,我还是有信心的。我在原来那个时空的爷爷是一个书法大家。从小就打着让我磨炼性格,培养气质这一块去学习书法。以至于在那个时空里面的各种书法大赛拿过各种大奖。即使现在来到古代了,我对自己的书法还是有底气的,古人也是普通人也有很多目不识丁的人。再说我是打小就开始练字,没有道理比不上古代人的书法。
幸亏当时听爷爷的话了去好好练习书法,有这么一个手艺。不然我只能去继续去干乞讨大业做个乞丐了。
代写先生的职业虽然不是什么挣钱的职业,但好歹饿不死人啊。昨天就靠着给人代写家书赚了二十文钱,勉强填饱肚子了。不过看样子今天的运气就不行了啊,眼看着就要到吃饭的点了,还是没有生意。
我不着急,先看书。
正看到“陈员外捧了那对三寸金莲凑上嘴去”这一段,就听见包子大婶老母鸡似的“咕咕咕”地笑道:“唉吆——小先生,这都快到吃饭的时间了,你这里还没有开张的,中午只怕要饿肚子了啊
油条大嫂接着笑道:“要不然你来俺家去吃午饭罢!俺家那口子今儿个不在家,咯咯咯咯!”
包子大婶更是笑得双翅儿乱扑:“大妹子,你可莫要吓着咱们小先生了!你们家那口子不在家能在哪儿?不会是花街里找小凤仙儿去了罢?!咕咕咕咕!”
“去你的!你看他倒是敢!我不打断他那传宗接代的玩意儿才怪!”
清风朝民风开放,这一点我早已观察得清楚了,不然我也不敢拿泛黄的书籍明目张胆的看。不过敢开这种不雅玩笑的也不过是市井粗俗民妇,真正未出嫁的姑娘们是不敢这么说的。
当下也只做未听见这两位的调笑,她们这个年纪的妇人已经是无所畏惧了,连七尺大汉都能被她们说的脸红脖子粗的,我可没那个勇气直面这这些具有大无畏的人。
于是继续看着我的书:“……肌肤吹弹可破,白皙雪滑,触手如玉。那肚兜儿斜挂,露了半抹酥胸,只教陈员外心内作痒百爪齐挠,便伸了手去一把扯下那肚兜儿,但见”
“这位小哥儿,”一个声音响在身前,“请问虞城衙门怎么走?”
抬起脸来,向北一指:“沿着这条街往北走,在第三个路口向西拐,再在第二个路口转向南,直走,路东就是。”出于在前时空有一个爱探险的舅舅,我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最先打听清楚的就是当地的风俗人情,官府在哪里?即使穿越了也是一样。
那人笑了起来,一口大白牙在阳光下很是闪眼:“多谢。……唔!好字!”他眯起眼打量我身后的那块条幅,“笔法清逸,潇洒泰然,嗯嗯,观字知人,小哥儿不是凡品。”
“多谢。”我微微颔,心道哥们儿你快走吧,我的书正看到关键之处呢。
“不妨……便请小哥儿顺便帮我在这扇子上滕诗罢。”这人说着坐到了我给顾客准备的那只马扎上,从行囊里掏出把纸扇来,展开了递给我。
这扇子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不过是街边摊儿上的便宜货,扇纸两面洁白如雪,只字也无。
“不知公子这扇子上想滕哪诗?”我抬起眼皮儿看他。
“小哥儿做主就是。”这人倒是不挑,只管笑吟吟地望着我。
于是打开墨盒,研墨蘸笔,认真在那扇子上书写起来。清风朝是个架空的朝代,我在这儿的书屋里看到过正史上各朝各代的书藉,想来这个时空是完全不同于我曾在的那个时空的,它收容了那个时空某一时段的文化,却没有镶嵌于那一时段中去。
既这么着,我也不怕因大肆引用古人的东西而引出不必要的麻烦,一自个儿最喜欢的《将进酒》不多时跃然纸上,小心吹干墨渍,递给这人过目。
这人正捧着我的那本书看得浑然忘我,以至于我叫了他两三声才醒过来,舔舔嘴唇,脸上带着抹只有男人之间才懂得的坏笑,凑过来压低声音,道:“小哥儿,打个商量,这书先借我看几天可好?”
“我还没看完。”我伸手去要书。
这人冲我挤了挤眼睛:“我这里也有几本类似的好书,愿借给小哥儿细看……小哥儿这一本,我看完后立即还来,可好?”
“你那里有几本?”我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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