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记忆中的哥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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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找人打听原主外婆家。
最好说话的,还是刘大娘,穆清漓跑去逗她小孙子玩儿,装作无意,旁敲侧击的便问出了原主外婆家的位置,住在在县城郊区的农村,无论是走路,还是坐车,都需要不少时间。
穆清漓花两分钱坐公交车到公交车站,又花了五分钱买了一张到郊区的公交车票,坐车到郊区王屋公社红星大队的路口便下了车。
这还真不算远,出了城没多远便是了,不过,到红星大队这一段的土路,还有一段距离。
穆清漓顶着烈日,慢慢走在路上,怎么就没想到整个帽子呢,脑袋都要晒冒烟了。
穆清漓前后左右都看了看,确定没人,才从空间里扒拉半天,找出一顶灰不溜秋的芦苇草帽戴上,没敢拿那种很新很新的帽子出来。
穆清漓戴上草帽,才觉得没那么晒了,她继续在路上晃悠,土路两旁的有比人还高的苞米,大豆,高粱,红薯,很多人在地里劳作挣工分儿。
穆清漓算了算时间,再有半个多月,是不是就该秋收了?那可是要搓一层皮的。
穆清漓一个大闲人,悠哉悠哉的走在路上,这让田里劳作的人们时不时看看,暗自嘀咕是谁家的姑娘这么懒惰。
穆清漓直接无视那些人的注视,一边欣赏着田园风,一边赶路,走了多半个小时,才到了红星大队,她又打听林老栓家属于哪个生产队,好不容易才摸到地头儿。
穆清漓到的时候,差不多到了人们下工回家的时候,走到林老栓家门口,便听到了里面鸡飞狗跳的,吵闹,谩骂,热闹的很。
“你个兔崽子!没爹没妈的小杂种!让你洗衣服,竟然把老大的衬衫和大丫的短袖一起洗,都染色了,还怎么穿!造孽哦!天杀的小杂种,这件衬衫花了老娘五块钱!我打死你个狗杂种~”接着,便传来了啪啪的抽打声。
穆清漓心中一个咯噔,为一件五块钱的衣服就对人又打又骂的,这不会就是原主的便宜哥哥吧?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个年代一件好的白衬衫怎么也得十多块,五块钱买的,能是什么好货色,不过,这个时代的物件来说,五块钱在农村,确实也算“巨款”了!
“下手轻点儿,别打坏了,不然下午怎么挣公分儿?”
“中午不让他吃饭!败家玩意,废物!什么都做不好!”
“打两下得了,一家子还等着吃饭呢!赶紧让他做饭去!饿死了!”
院中传来七嘴八舌的吵吵声,穆清漓瞬间觉得脚步沉重,有些迈不动步子了,她就算认了哥哥,能怎么样呢?现在带不走啊!他户口在这里,他不是城市户口,又不用下乡,户口迁哪里去?
穆清漓想到这,便忍住了踏进院子的脚步,她得好好想想,这个在书中为原主收尸的哥哥,要不要救?怎么救?好吧!其实,她也是不想在这陌生的时代一个人亲人也没有,这个看上去受尽折磨,还能瘸着腿去给从未谋面的妹妹收尸,说明人品还是不错的,虽然不知道,他的腿是怎么瘸的,但是,除了因为原主的心愿,她也想有个亲人在身边。
穆清漓忍着怒气回头,往一个角落走去,她要等到林清枫上工时找机会去看看他。
站在角落里等的时候,穆清漓心头闪过无数念头,最后,还真让她想到了个又损又坏的主意,既能让哥哥出口气,她又能摆穆远生一道。
我怎么能这样聪明呢?哈哈,穆清漓恨不得仰天长笑,不过,这事儿,还得看这个便宜哥哥的意思。
穆清漓想着,让他的户口落到穆家,肯定不可能,想来想去,穆清漓要带走他,竟然只有下乡这条路可走了。
穆清漓决定带这个哥哥下乡,她的户口肯定要迁走,若是要带走林清枫,他也得下乡,前提是,把他的户口先迁到县城,呵呵,到时候,最好能把穆远生气吐血才好,然后她和林清枫一起下乡,远走高飞,不然,现在需要介绍信才能出门的年代,她实在不知道怎么将落户农村,寸步难行的林清枫带出林家。
至于工作,他不是说买,竟然能买,那也能卖,她就是卖了也不会留给那一家子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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