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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地下室不大,只能放得下一張小床,只有都是牆沒有窗戶,床邊有個床頭櫃,柜上放了一盞很舊的小檯燈,橘黃色的小燈是方便他招來的客人能看清我的臉。
由於常年在地下室被不同的男人虐待,時間長了就只會「啊啊」地叫喊,只學得會用腿勾住那些侵犯自己的人,差點忘記了自己應該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也該有自己的思想和自由。
說來可笑,把我囚禁在地下室接待客人的那個男人,他是我的親生父親。
他是個賭徒,他的所有錢都拿去了賭,輸了錢就喜歡打女人,母親與他並沒有結婚證,所以我的母親在我六歲那年就離開了我。
她把我留給了那個男人,而我則是成為了那個男人換取錢財的工具。
幼年時,我很少能看見太陽,也很難擁有屬於自己的私人空間,十三歲的時候家裡闖入了一隻野狗,它是從牆洞裡鑽進來的,我很喜歡它,因為它陪著我走過了最陰暗孤獨的歲月。
小狗渾身毛髮髒兮兮的看起來很可憐,那隻小狗兒還受了傷,來不及給這隻黑湫湫的小狗兒包紮。
我那個喝得爛醉的父親又帶了一個陌生的中年男人進來,陌生男人付了錢,父親就給了那個男人鑰匙。
我當時很害怕,為了保護受傷的小狗,就把狗兒藏進了床底下,還好狗兒不會亂叫,在那個人折磨我的肉體時,床一直在搖晃,我就如那破布娃娃一般麻木,痛得暈了過去。
小狗是我童年時唯一的朋友,因為我根本就沒有機會認識其他人,那時候有什麼心事都喜歡和小狗說,小狗不會說話,但他會安靜地聆聽。
比起床底下的小狗,可能我會更像一條狗,父親怕我逃出來,他用鐵鏈鎖住了我的雙腳,這鐵鏈長度可以讓我到房間的每一個角落,但我走不出去。
這裡終日看不見陽光,只有昏暗漆黑的一片,有人來時父親才會點亮桌前的橘色小燈。
那些陌生男人只為了看清我的樣子,想知道我是不是像父親嘴裡所說的那麼漂亮。
其實我很討厭漂亮這個詞,也討厭別人把我當成女人,在我十六年那年,父親喝得爛醉,像以往一樣,但他那天把我當成了那個女人。
因為我繼承了母親的美貌,她曾經是紅燈區里最搶手的貨色,她生得美艷有一雙惹人動情的桃花眼,年輕時不少人曾經愛慕過她,我是越大越像她。
我一直哭喊著救命,小狗從床底下跑了出來,他咬住了他的大腿,男人隨手拿起了一根木棍就拍向了小狗的腦袋。
我的小狗兒被他活生生地打死了,唯一的希望也沒有了。
什麼都沒有了。
第十七章我不需要庇護
他撲滅了我最後的光,也就是從那一天開始我就醞釀著為小狗的計劃。
老大的出現是一個契機,當時我以為他也像其他的客人一樣,只顧著自己的享樂不會管我的死活。
我把一根磨得尖銳的木棒作為武器藏在床底,想殺死林紹,趁著那個男人開門的時候逃出去。
林紹是我的最後一個客人,他情動的時候壓住我的身體,問了一句:「小傢伙,你想不想離開這裡,離開這個暗無天日的地下室,如果想就丟下藏在身後的木棒,這個辦法太愚蠢了,你殺不了我。」
我非常吃驚,因為沒想到自己藏得好好的武器被他一眼看穿了,很是絕望,林紹卻吻了我的額頭,抽身起床穿衣服。
他臨走前又問了我一句:「如果你想離開這裡,就點頭,我明天還會來,這次就讓你自由。」
我那時候,想都沒有想就猛得點頭,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林紹的身上,因為那麼多年來,從未有過一個人在我面前提到過「自由」二字。
但我真的很渴望離開這個陰暗窄小的地方,我很想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第二天夜晚,林紹真的來接我了,他給我帶了一身白色的運動服,一雙白色的板鞋。
我洗濯過身子換上了這一身乾淨的衣服,林紹就摸了摸下巴一臉認可:「果然,你適合穿白色的衣服,十幾歲的小屁孩就該像這個樣子。」
林紹告訴我,從今天開始我自由了,那個男人今天一大早就出車禍死了,他死於意外連身子都被大貨車給壓斷了。
我再也不用被鏈子鎖在地下室里,終於可以看見外面的太陽和天空,猛得嗅了一口清的空氣,我忍不住流出激動的淚水,想跪下來感謝林紹,對方卻拉住了我,不讓我這樣做。
林紹板著臉,由於他個子高身材強壯,凶起來的時候就特嚇人,他很生氣:「你還記得我說過什麼嗎,你自由了,你可以走了,以後想去哪裡就能去哪裡,不會再有人用鐵鏈鎖住你的身體。」
雖然是自由了,但我並沒有地方可以去,於是林紹轉身一走,我就立馬追了上去,林紹問我怕不怕他,我說不怕,因為他救了我那就是神一般的人物,為什麼要怕他。
他耗不過我的死纏爛打,最後只能把我帶回了南幫,後來發現了林紹另一個身份,他是地下街之王,是南幫眾成員崇拜的神。
年輕的時候在黑市打黑拳,受不住那群有錢人的壓榨就去了紅灣區,有了現在的南幫。
那個男人死後,我就一直跟著林紹,林紹從來不缺陪睡的對象,所以去到南幫他就再也沒有碰過我,之後我一直鞍前馬後做林紹的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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