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甄昌欢情窦初开1(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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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日子里,不止在教室里,在操场上,走廊里,上学路上,放学路上,昌欢随时都能感觉到,一种恐怖的眼神,在她身上来回滑动着,而且,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一双出哀怨目光的绵羊眼。
慢慢的,昌欢现,自己越是恐惧,越是恼怒,那种哀怨的眼神儿对她的逼迫就越强烈,越肆无忌惮,简直把昌欢逼到了悬崖边上,眼看就要崩溃了。
终于,四月第二个星期六下午,放学回家后,昌欢打算把老师布置的一篇作文写完,打开文具盒,现了一张折叠得非常好看的信笺。
信是用红格信纸写成的,不知是什么人写的,也不知什么时候塞进了她的文具盒里,却着实吓得她心脏紧缩了好长一阵子。
多少来,她似乎预感会有这一刻的到来,也似乎一直在等待这一刻的到来。
昌欢急促地喘着气,两手哆嗦着,把信笺打开,尽管屋里没有别人,却明显感觉脸上胀热得厉害,好像干了什么坏事,兀然被人捉了现行,心急火燎的,耐不住性子,一目十行地草草看了一遍,心里才安稳一些,仿佛很久以前预言的事情,现在终于变成了现实。
在厨房做饭的母亲,恰巧这时推门进来,准备到壁橱里舀一瓢米。
昌欢敏捷地把信笺叠好,放进书包,而后装出正在构思作文的样子,缓缓平静了躁乱的情绪,幸好没被母亲现。
昌欢心里有点乱。
其实这会儿,她真的想把自己的心事,跟母亲,可一想到母亲平日那些教,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昌欢确信,给她写信的年轻人,并不叫她动心,这不光是因为他长有一双令她讨厌的绵羊眼,关键是他那呆板的性格。
他好像在班里没有朋友,平日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不合群儿;家里的条件也不好,父亲是工人,母亲没有工作,是家庭妇女,家里孩子又多,常年穿带补丁的衣服。
那人唯一能引起别人关注的,是上课时,当老师提问一个问题,一连问了几个同学都答不出来,问到他时,他总能条理清晰地出准确的答案,得到老师的赞许。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毕竟现在学校里,也不怎么正经上课,学好学坏都一样,中学一毕业,都得下乡插队,同学也并没因为这一点,高看他一眼。
这个年轻人叫怀沉石,是班里一个不起眼儿的学生,家住郊区棉纺厂的棚户区,父亲是棉纺厂的工人。
家境贫寒,使他从懂事时起,就有了沉重的自卑感,受惯了同学鄙视的冷眼,使他不敢对别的女生有非分的幻想。
可昌欢为人和善,见面时总是冲他颔微笑,这便撩动了他心底的一潭死水,经过长时间朝思暮想的折磨,最终扼制不住心潮汹涌,大胆地给昌欢写了情书。
多年以后,躺在监狱的冷板床上,回往事时,昌欢还确信,正是这封倒霉的情书,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昌欢一直不能原谅自己的是,当初没把情书马上退还给他。如果当时把情书退还回去,或许自己的命运,就不会这么惨。
那会儿,学校里曾生过类似的事情,有个男生给自己心仪的女生写了信,不料女生对他根本不感兴,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将情书摔还回去,同时不忘冷言冷语地数落那男生几句,把那个男生羞辱一番。
这样一来,男生心里刚刚烧起的欲火,被兜头一盆冷水浇灭,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在学校里抬不起头,时不时还要忍受老师和同学的冷嘲热讽。
也有些女生,没这么泼辣,而是选择了借刀杀饶办法,在收到情书后,她自己不肯出面解决,而是把情书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找到那男生,一通训斥,爱情的萌芽,就此被掐死了。……
也有些女生,没这么泼辣,而是选择了借刀杀饶办法,在收到情书后,她自己不肯出面解决,而是把情书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找到那男生,一通训斥,爱情的萌芽,就此被掐死了。
昌欢觉得这些方法都不好,缺少君子之风,不够仁义:人家只是喜欢你嘛,又没把你怎么样,干嘛非要像对待仇人似的损人呀?
昌欢选择了相对温和方法,背着家里人,偷偷给怀沉石写了一封回信。
信中,先对他的来信,表示了感谢,而后,站在无产阶级爱情观的立场上,向对方阐述了无产阶级革命青年,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应当珍惜眼前的大好时光,无私地投身到轰轰烈烈、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去,狠斗私字一闪念,将腐朽的、带有资情调的资产阶级爱情观,扫到历史的垃圾堆里。
尽管这些鬼话,连她自己都不相信,却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
问题不在于这封回信的内容,而是这种回信的方式,让正在饱受爱情煎熬的怀沉石产生了错觉,把它看成女孩子恋爱时,半推半就的一忸怩作态。
果然,第二放学回家,昌欢打开书包时,文具盒里不知什么时候,又放进了一封情书。
这一封情书的用词,明显要比上一封热烈得多,甚至连称呼都改成“亲爱的”。
信里,年轻人毫无遮掩地表达了对昌欢的爱慕,自从第一次见到昌欢,她那灿烂的笑容,就像夏日的太阳,消融了他心里的千年坚冰。
吃饭的时候,他会想到她的笑脸;走路的时候,会想到她的笑脸;上课的时候,会想到她的笑脸;睡觉的时候,梦里会浮现她的笑脸。
现在,只要一不看见这张笑脸,他就会焦躁得疯;为了这张笑脸,他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哪怕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他,他愿是一支铅,握在她手里,写出优美动饶诗句;他愿是一块橡皮,拿在她手里,为她擦去烦恼忧愁;他愿是一双鞋垫,踩在她的玉足下,伴她走遍万水千山;他愿是一只脖子上拴着绳子的狗,绳子的一端,攥在她手里,永远和她不离不弃。
他誓,无论昌欢怎么对他,他都会在心底,一辈子爱她。
昌欢一直生活在无忧无虑、充满温情的家庭,虽为人谦和,很会处事,却从来未经受过别人如此肉麻的恭维,这些平日里,人们歌颂伟大领袖都不曾用过的词句,如今一股脑儿地用在了她身上,昌欢有些飘飘然了,乐不可支,甚至对那个平日总穿着打补丁衣服、不起眼儿的怀沉石,刮目相看了。
昌欢不能理解的只有一点,就是那双绵羊眼后面的大脑里,怎么会蕴藏那么绚烂的文彩,写出如此令人如痴如醉的诗句?而且,这种优美的词句,又绝对不是灵光闪耀的昙花一现,而是像夏季山间的溪,源源不断。
在以后的日子里,这个看似冷漠孤僻的年轻人,总能变戏法似的,神不知,鬼不觉,每准时将一封文情俱佳的情书,放进昌欢的文具盒里。
大约一个月过后,昌欢就成了这个年轻饶忠实读者了,每最幸福的时光,就是等着放学后回家,趁着家人不注意,快乐地躲进屋里,装成写作业的样子,读着年轻人写给她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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