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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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珍哪,这也太多了吧!”周云又惊喜又害怕,“你们卖冰棍赚这么多钱会不会被抓起来啊?”
梁宝珍宽她的心,说了街道办还支持返城知青去做生意卖大碗茶的事情,“现在不太会管这些,我们旁边还有卖炒货的呢,生意也可以。”
时代变化,机会确实太多,梁宝珍这两天下来便深深体会到了这一点,现在还真是如书中所说,一个弯腰就能捡钱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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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宝珍在京市如火如荼地卖冰棍挣钱,许盛杰和战友姜淮也踩着粤市的地皮搜寻门路。
他们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到了粤市。这回两人来粤市,主要问题就是介绍信。许盛杰找副厂长吴秉年帮忙,说是要去趟粤市看望亲戚,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吴秉年对自家人很不错,这回也是碰碰运气,没想到还真成了。
姜淮的介绍信是找街道办开的,说是要替她媳妇儿去粤市医院开药,她媳妇儿一直有痛风的毛病,他跟人说只有港市那边有特效药,现在全国就粤市能买到。
两人费了不少心思来到粤市,一下火车就被眼前的场景震撼了。
粤市的发展确实惊人,如果说京市零星有几个在做生意的摊贩,那粤市几乎已经满街都是了。
街边卖各种糕点零食炒货的,卖组装的收音机录音机的,卖衣裳布料的,卖自制绢花、织毛衣、做套具的,修鞋修表修自行车的。。。应有尽有。
叫卖声,询价声,声声不绝。
“看看这,是不是挺吓人?”姜淮也是听南边战友说起来,才想着来看看,找找机会。
许盛杰点点头,“确实,没想到已经发展成这样了。”
要知道,自己几天前还在京市,那边还在用票证买东西,几天后到了这里,各种小商贩已经卖什么的都有了。
二人没急着直奔主题,前三天先是挨个逛了一圈,看看什么好卖什么不好卖,不过,在现在买什么都要票的时候,应该就没有不好卖的东西。
在所有摊贩中,还是数卖吃的和卖衣裳的最受欢迎。
民以食为天,人嘛,什么时候都惦记着哄哄肚子,一天不吃饱是干什么都没劲儿,不过卖吃的也更费劲儿,谁都能自己折腾手艺去摆摊。
相较之下,还是卖衣裳更简单方便,只要你能倒腾来时髦的好面料衣裳就成。
现在不是十多年前,那时候闹饥荒,温饱都成问题,谁还能在乎穿什么呢?现在但凡有个稳定收入的,尤其工厂工人、学校老师、单位职工等等都对穿有了更高需求。
许盛杰看到有个母亲带着即将结婚的闺女来买衣裳,家里布票不够,一年的布票最多做一身衣裳,现在可倒好,在贩衣裳的摊贩这里就能直接用钱买,款式还非常时髦,据说比百货大楼的还时髦。
粤市松山路上有个卖衣裳的摊贩姓吴,人人都叫他吴二,今年二十八,还没结婚,他两个月前找到门路还是批发衣裳摆摊卖,现在已经赚了上千元。
不过这人其貌不扬,卖着时髦的衣裳,自己却穿得不怎么的,一条黑色长裤都洗得犯旧了,裤兜里的钱鼓鼓囊囊,有一只手正在靠近。
“您看看这面料,这款式,百货大楼的少于三十五块钱,我跟您姓。”他正激动地和顾客掰扯价格,压根没注意身边有个贼娃盯上了他。
“干嘛呢。”许盛杰一把拧住那贼娃的手腕,将他的手反剪到身后,听到这个十多岁的男孩儿一声痛喝。
“啊啊啊啊痛!”
“这怎么了?”吴二回身一看,摸不清状况。
姜淮凑上前点醒他,“这小偷要偷你钱呢,同志,看看你裤兜鼓成什么样了。”
吴二低头一看,好家伙,自己的票子都被抽出去一大半了,看着这小偷就开骂,“你还偷到你爷爷头上了是吧!”
“我错了我错了!”小偷看着也就十六七岁,感觉到许盛杰松了手立马跪在地上求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着家里穷没饭吃的艰难,这才逼不得已走上这条道。
吴二看着这孩子说得有模有样的,也不知道真假,当即教育起他,“再难也不能当小偷啊。。。”
许盛杰往周遭围观的人群中一扫,目光在两个包裹严实视线乱飘的两个年轻男人身上停留一瞬,那两人只盯着地上的小偷看,下一秒便转身离开。
“行了,起来吧。”许盛杰看着这小年轻悲伤没入眼底,倒也没戳破他。
“谢谢大哥,谢谢几位大哥。”小偷鞠躬感谢,刚想开溜就被许盛杰拦住。
“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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