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经济纠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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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已经打了几个月了。
6铭看得摇摇头,看来清佬身边人,对他已经基本报喜不报忧了,他要查自己,能查得清清楚楚,但他想不到的这些变故,也没人会主动跟他讲,免得他徒增烦恼。
所以,他还提议自己存钱进宝银呢。
嗯?翻到最后,却有两页纸笺飘落桌上,6铭看去,一张,是元整的支票,收款方户头,是瑞德律师行。
最下面的纸笺,却是一份协议书,6铭拿起来看,魏宝增本来伸出手想要回来,但想了想,叹口气,没再阻止。
这份协议书,是瑞德律师楼和魏宝增父亲魏老董事长签订的代理协议。
里面清楚写明,这三个月的律师费用,总计元,还未支付的尾款1万元需要宝银银行方付清后,以下协议才生效。
鉴于宝银银行的困境,瑞德律师行本着客户至上原则,从现在开始,不再收取额外律师费用,但官司结束时,如果法庭裁定己方胜诉,宝银银行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归瑞德律师行所有,用来抵扣律师费用,若法庭裁定己方败诉,宝银银行需缴纳律师费16万元,若不能支付,则转为对瑞德律师行的债务。
也就是,官司赢了,瑞德律师行变成拥有百分之三十股份的宝银银行股东,官司输了,看现在情形,宝银银行肯定破产,瑞德律师行就成为宝银银行的债权人之一。
一式两份的协议上,都有魏老董事长的签名和盖章,瑞德律师行作为甲方处是空白,应该是魏宝增准备拿去瑞德律师行,等对方签字,就正式生效了。
6铭摇摇头,看来魏家已经走投无路,这种协议都能同意。
瑞德律师行,就更是吸血鬼了,简直是趁你病要你命,律师费简直是天文数字。
前面收3万多已经很夸张,后面16万?简直在开玩笑。
当然,16万元的律师费,也是魏家琢磨着打官司要输了的话,反正银行也没了,到时候这些债权人怎么切割瓜分银行资产和己方已经没关系,他狮子大开口,那随意。
而如果官司打赢,要将银行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转让给瑞德律师行,这一点,条件更是极为苛刻,但魏老董事长及接班人魏宝增怕对官司抱着极为悲观的看法,如果能打赢,这惨痛的代价也值得。
“6律师,你莫笑我……”魏宝增深深叹口气,“这官司,瑞德的大律师们说了,赢的希望很小,但如果真赢了,有瑞德律师行作为大股东之一,也许,对宝银,也是件好事,我们是需要改变了!不然,早晚被时代淘汰!”
“我曾经想求变,可阻力却很大,我昨天还在想,如果这官司能侥幸胜诉,哪怕失去了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但对宝银,绝对是一件好事,我那些亲叔父,堂叔父,堂爷爷们,就会没权力对我指手画脚了吧?只要,瑞德肯支持我……”
说着,魏宝增惨然一笑,随之,又摇摇头:“6律师,您觉得,这官司,是不是输定了?”
“唉,算了,我也该走了!”见6铭不说话,魏宝增起身,也觉得交浅言深了,但看这位年轻律师看那份协议,自己胸中那股郁闷,便有些不受控制,可能,和这个还算陌生的年轻人倾诉一番,没有什么顾虑,反而是身边的人,这番话,自己便说不出口。
6铭沉吟着,突然道:“魏兄,这官司,我来给你打吧,我觉得,至少有一半的胜率。”
魏宝增一呆,愕然看向6铭。
6铭琢磨着,说:“这个案子,对方,肯定是引用‘饮料瓶里的飞蛾’这个判例原则在打是吧?认为宝银银行,或者说,认为你父亲和原告,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关系,也给原告,造成了损失,是吧?”
本来,魏宝增正要出言拒绝,虽然听说这年轻律师很厉害,但再厉害,不也就十九岁吧?脑子里能有多少弯弯绕?
清佬要捧他,以从政角度来说,他确实有很多可以宣传的嘘头,尤其是那东瀛人的案子,他出了大力,可以很夸张的去宣传,选民们能懂几个问题?只要宣教角度得当,那就是一群人云亦云的傻子,而年轻,策略运用的好,反而是优势,是一种迷惑选民的光环。
尤其又是,将他扔去绿党盘踞数十年的铁盘选区去折腾,去直面那四面楚歌的绝境,输赢,对本党都没坏处。
但从法律业务层面,那瑞德律师行是什么所在?随便拿出一个律师,应该都比这年轻律师厉害的多。
可现在听6铭这句话,魏宝增一怔,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他本来不怎么懂法律,但这几个月听着各种讨论,对涉及本案的一些法律知识倒也耳熟能详。
甚至知道了“饮料瓶里的飞蛾”这个判例原则,是经济纠纷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原则,已经诞生了五十多年。
最早是一位客人,在咖啡店,从朋友请喝的铁罐饮料里喝出了飞蛾,所以将店家告上了法庭。
而店家觉得很无辜,因为铁罐很严实,看不到里面情形,他并不知道里面有飞蛾,所以,他又将厂家告上了法庭。
同时,厂家和商家,都认为饮料并不是该客人购买,所以,和他并不存在合同上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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