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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走着,既不停下来也不放慢度。他的眼睛似乎已因这一晚上的各种可能性快要爆裂了。他背着一个磨损了的旧童子军背包。你可以想象,他的脸上也许还有暗暗升腾着的欢喜——也可能你会猜对的。这是一张有着令人恐惧的丑陋的脸。这张脸会使停车场疲惫的女招待手中的盘碗打碎,会使小孩儿骑着三轮自行车冲入木栅栏然后带着刺破他们膝盖的木桩碎片悲号着扑向妈妈,这张脸还会使酒吧间有关击球平均水平的争论变得血腥起来。
他在51号国道上格拉斯米尔和里德尔之间的某个地方向南走着,现在更加靠近内华达了。很快他就要宿营了,要美美地睡上一整天,夜幕降临时才醒过来。当他在一堆小小的篝火上做晚餐时,他就会理解:这些词是来自某些破烂不堪的色情小说,还是来自米恩·坎普或R·克拉姆的连环画中,或是来自某个美国头面人物四面楚歌的反对派文件,还是来自爱国者之歌。它们被印成文字时,弗拉格就成了一名具有平等机会的读者了。
晚餐后,他就将继续上路,在这条穿越荒野的公路上继续南行。边走边看着、闻着、听着由于气候变得越来越干旱而只能生长北美艾灌丛和风滚草的旷野,看着远处像恐龙脊背一样拔地而起的群山。到明天或后天拂晓,他就可进入内华达了,先到奥怀希,然后再去芒廷城。在芒廷城他要去见一个叫做克里斯托弗·布雷登曼的人,看能否从他那儿弄到一辆漂亮的汽车和一套足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然后尽可能荣耀地生龙活虎般地回到故乡。那个有着像神奇的毛细血管一般四通八达公路网的国度,会接纳他,为他除去身上每一个地方——心、肝、肺、脑中黑色异物的斑点。他是一个随遇而安的傻瓜,是一个寻找软组织予以刺穿的骨刺。
他甩开双臂大摇大摆地走着。他知道,而且非常清楚地知道,穷人和疯子,职业革命家以及那些被教会恨得咬牙切齿的人,在这条道上行走时常常是躲躲闪闪的。他们并不期望别人会将他们迎进墙上贴有标语和广告的廉价房间,迎进由于经历了爆炸而用锯断的管子支撑着的地下室,迎进制定疯狂计划,如:暗杀内成员;绑架正在访问的高官们的子女;或是带着手榴弹和冲锋枪闯进标准石油公司董事会会议,按名单谋杀有关人员等的密室。他对这里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即使最疯狂的人也只敢偷偷摸摸地斜视一下他那黝黑、龇牙咧嘴的面孔。那些曾同他一起上过床的女人,有时甚至只是为了从冰箱中弄到一点儿吃的而同他性交的,她们往往只是用僵硬的身躯来接纳他,而脸却扭向一边。当他进入会场时,那种歇斯底里的胡言乱语——背后议论、反诉、指责、意识形态上的诡辩就会立刻停下来,出现片刻的死一般的寂静,然后就开始求助于他,仿佛他是手提一台破而可怕的动机来到他们中间的。一些事情远比那些离经叛道的化学系大学生在地下试验室中制造塑胶炸药,或从那些贪婪的退役军人手中获取武器还要坏上千万倍。仿佛他是带着一支血锈斑斑且在润滑油中包藏了数百年之久的破枪来见他们的,而他现在却又准备了一件像一个插着炸药做的蜡烛的生日蛋糕带到会议上。当他开始讲话时,会议就变得理智和有纪律了——就像疯子们被制服了一样理智而有纪律——会在种种事情上达成一致。
他继续大摇大摆地走着,双脚在长统靴中来回晃荡着。脚和靴子是他的老伙伴。芒廷城的克里斯托弗·布雷登曼会把他认成理查德·弗赖伊的。布雷登曼曾是亡命者们开展活动的地铁系统的一名乘务员。从气象局人员到格瓦拉旅,有半打左右的不同组织,都知道布雷登曼有钱。因为他时而给自由大学上课,时而以诗人身份到西部各州,如犹他州、内华达州和亚利桑那州巡回讲学,同时还给一所高等学校讲授英语课。他曾希望用诗歌这种活生生的精神麻醉来使中级班的少男少女们神醉心迷。布雷登曼现在已快6o岁了。2o年前,他由于同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关系密切,而被加利福尼亚的一所大学辞退。由于同一个又一个激进组织有联系,而于1968年在大芝加哥警察会议上遭逮捕。
这个黑衣大汉边走边笑。布雷登曼只是一个联系人,那里还有成千上万个联系人——那是些带着各种小册子和炸弹散布在各地的疯子们。他们相互用接头暗号进行联络,随时准备采取行动。在纽约,他的名字叫罗伯特·弗兰克,他声称自己是一个黑人,对此任何人都不会提出质疑,虽然他的肤色很浅。他曾和一位对自己失去左腿怀有深仇大恨的名叫纳姆的黑人老兵一起,在纽约和泽西杀掉过6名警察。在佐治亚,他是拉姆齐·福雷斯特,内森·贝德福,德·福雷斯特的一名远房后裔,在他的档案中记载着参加过两次抢劫、一次阉割行动和一次焚烧黑鬼贫民窟的行动。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都是在6o年代初第一次民权浪潮期间的事了。他有时会认为他可能是在那场冲突中丧生的。他肯定忘了以前生在他身上的许多事,只知道他确实来自内布拉斯加,曾经同一个叫作查尔斯·斯塔克韦瑟的罗圈腿红男孩在一所高等学校上过课。他对196o年和1961年的民权进军活动仍记忆犹——斗殴、夜袭以及那些仿佛里面的某种怪物越长越大乃至容纳不下的教堂大爆炸。他仍记得1962年到奥尔良的流浪以及同一个散要求美国让古巴自决小册子的青年人的会面。那个年轻人肯定是奥斯瓦德先生。他曾拿了奥斯瓦德的一些小册子,至今他仍保留着两本,但都又破又皱了。他曾出席过1oo来个相关委员会的会议。他曾参加过百十个大学校园内反对1o多家公司的示威游行。当他们去上课时,他曾书写过令当权者最为难的问题,但他从未用这些问题来问过自己;那些当权者可能把他龇牙咧嘴满腔怒火的面孔看作是报警。他也从未在集会上表过演讲,因为麦克风往往以尖叫来对那种歇斯底里做出反应,或是将电路烧坏。但他却写过言稿,有好几次这些讲话则是在一片骚乱、推翻汽车、破坏选举投票活动和暴力示威中结束的。在6o年代初,他曾认识过一个叫唐纳德·德弗里茨的男人,并建议德弗里茨采用辛魁这个名字。他曾帮助制定绑架一名女继承人的计划,建议将这位女继承人弄疯而不是勒索赎金的人也是他。在警察进去之前以及德弗里茨和其他人喝醉尚不足2o分钟,他就离开了洛杉矶的那座小屋;他鬼鬼祟祟地走在那条街上,胀鼓鼓的脏靴子敲击着路面,脸上浮现出吓得妈妈们一把抓起孩子就推进屋里去的表情,这是一种会使孕妇们感到早产阵痛的表情。后来,当这个团伙的残余分子被抓获时,全都知道这儿还有一个同该团伙有牵连的人,而且可能还是一个重要人物,是一个年龄不轻、叫作&1dquo;步行者”或布格伊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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