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赶山宝植(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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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颠簸,牛车摇晃,几十里地走得不快,等白启等人来到采参庄,日头已经快要西斜。
深秋的时节,天黑得快,密林传来的虫鸣,冷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以及龙坎山投下的阴影,都叫人隐隐发怵。
“难怪老一辈人说,只身莫要走夜路,独自不爬恶山,瞅着确实瘆得慌。”
遥遥眺望远处的漆黑峰峦,白启跳下牛车,乡间野道崎岖坎坷,身子骨都快散架,若非练得筋肉饱满,当真屁股受罪。
“小老儿过两天再来接各位小哥,若要用什么热汤、饭食,也尽可以寻我,卖得比庄里脚店便宜哩。”
赶车的是个老头,本身就是采参庄的本分乡民。
随着快要入冬,天气严寒,种田的农户也好,打渔的贱户也罢,都不好找活计。
待在家里坐吃山空,哪是长久之计,他们通常就会到牙行、车行、脚店、乃至于大户,凭借谋生的手艺当临时工,甚至可以不要工钱,只用管一顿饭。
“好嘞,大爷。”
白启并没给钱,他这边的费用是跟车行结算。
按照老头自个儿说,自带牛、驴、骡子接活儿,能够多分个几文。
租赁车行圈养的畜力作为交通工具,则赚的极少,勉强糊口。
虾头小眼睛滴溜溜乱转,俨然没见过啥世面的土老帽样子:
“阿七,这可是方圆百里最大的庄子,你看,还有刀客。”
作为渔民后代,他上岸走过最远的地方,大概也就是从大田湾到外城几条街。
像采参庄这种上千人的聚居点,山民、刀客、货郎、跑单帮的卖艺人,龙蛇混杂,极为热闹。
相应的,各类营生更加丰富,除去常规的脚店、茶寮、药行、铁匠铺,还有穿着风骚的窑姐儿坐在半掩的门口,招徕生意。
“跟我差不多的层次,刚练筋入门也敢耍刀?”
白启瞟了一眼擦肩而过的那人,虎口磨出厚厚茧子,但从呼吸的节奏跟行走的步伐,感觉不像练骨。
换得汞血,熬炼银髓的好手,特别容易辨认。
往往浑身气血旺盛,宛若一口大火炉,往外冒着热气。
依据通文馆的授业流程,通常都是养练结合,拳脚娴熟,再进打法,磨砺胆气,五部擒拿层层深入,最后才够格碰兵器。
();() 虾头到底是拜入松山门的学徒,长了些眼界:
“山民会几招把式的,远比渔民多,很多是家传的拳脚,攒钱买一口刀,然后闯五百里山道混饭吃,是最快出头的路子,便跟咱们冒着风险进迷魂湾,打宝鱼一样。”
白启不由默然:
“挣个温饱,的确不易。”
一练大成,才敢说与虎豹豺狼搏斗,堪堪淬炼劲力就踏足龙坎山,跟水性不好的渔民下河没啥区别,淹死的可能更大。
要知道,老林里的凶猛走兽都是成群结队,少有落单狩猎的机会。
走进采参庄,因为是几张生面孔,白启等人引来不少打量的目光。
行到约定的地点,换了一身利落猎装的祝小姐笑意盈盈:
“白七郎,你来得太慢了,宋二公子又赢一场,少东家这回输惨了。”
这位神手门的祝小姐,大红色的箭袖服装,腰身束得很紧,加上身姿高挑,面容姣好,放在尽是粗布麻衣的采参庄,恰如一朵水莲花,极为惹眼。
“少东家的赌注是什么?”
白启挑眉扫过一眼,目光如蜻蜓点水,不似旁边的虾头,被祝小姐的艳光震慑到失魂落魄,低低埋着脑袋。
“一瓶天鹰武馆的紫芝养心丸,可金贵了。少东家如今不堪宋二公子的取笑,已经躲屋里生闷气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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